2019-01-31-私人借款的騙局,你知道嗎?
古龍說過,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江湖。而在金融市場,有利益的地方,就會有騙局。遇到過很多騙子,被騙了幾次,也知道朋友被騙的經歷,新聞也常報道揭穿騙局,但總是有人上當。如果說打人不犯法的話,這些騙子我見一個,打一個!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難免會把錢借款給一些熟人或者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但知人口面不知心,偶爾會遇到一些無賴之徒想方設法躲債,更有那種缺德缺心眼的,還給我們下套。為了保證大家資金的安全,小小金融為大家整理了借款時最容易出現的5種詐騙手法分享給大家,希望大家了解,不被下套之余,廣泛分享,保護大家辛苦賺來的每一分錢,不被騙走。
1.出借人變成了借款人民間借款的程序一般都比較簡單,往往通過一紙之約就可以達成借貸關系,但就是因為這樣,很多出借人往往會因為關系的原因忽視借條的重要性。而有些不良借款人就會利用這個漏洞,比如拿到錢的時候就寫上“今收到XX人XX元”。一旦到了約定的還款日,你拿著借條找他們要錢的時候,這狡猾的借款人就會開始耍賴,稱根本沒有找你借過錢,只不過收到你之前還給自己的欠款憑證。
出現這種糾紛就是因為借款條款不明確而導致的,不僅讓借款人的錢難以取回,還要深陷糾紛的風波中,麻煩至極。因此,小小金融在這裏鄭重的提醒小夥伴們,如果你借給了別人錢,收到別人的借條時一定要看清楚這幾項條款: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時間、借款金額、約定還款金額和利息、還款日期、借款用途等),如果沒有寫清楚,這些錢千萬不能借。
2.故意寫錯借款人的名字相信有辦過銀行貸款的朋友都很清楚,銀行貸款的合同上簽名落款必須是正楷。如果是草簽,銀行人員會讓你重新填寫一份。這樣就有效避免了那些動了歪腦子的人,在簽名上面做文章。故意簽錯名或者是用假名,借錢之後不拿簽名來說事,賴賬。那到時候,出借人這一方就會顯得特別被動,不利於債務追償。
3.找人代簽不認賬有些人會減半成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或者個人借款,在最後需要簽字的環節,想辦法離開現場,然後再找第三者代簽名。事後,到了還款日以非本人簽名的名義拒絕還款。
4.玩文字遊戲有的人一般很精明,善於鉆各種漏洞,特別是在借款合同上把玩文字遊戲。例如A借了B五萬元,可以寫成A借給了B五萬元,多一個“給”字,借款人的主體就會發生倒置。出現糾紛時,B不但拿不回借出的5萬元,還會給A反咬一口,可謂是損失慘重。
5.躲貓貓遊戲由於法律對於民間借貸糾紛的處理僅限在還款日起兩年內,所以有些人借了錢之後就會故意躲債賴賬,如果出借人2年內沒起訴他,法律就不管了,他就可以不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