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借錢不還

2020-10-16-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下)

當你遇到借錢不還的狀況,證據搜集齊全了,各項因素也都考量好了,如何透過法律途徑把錢討回呢?上篇有提到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一般人都認為這麼專業的文件一定要交給專業的律師或是專人撰寫,其實並不是一定的,存證信函最主要的目的還是在於表明自己債權人的立場,然後要求對方在設定的時限裡出面處理或是給予回應,基本上是通知對方的作用,而存證信函本身則是沒有法律效力,而是證明「你曾經透過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還錢」這個動作。當債務人收受存證信函卻仍然賴帳不理會,這時候就可以正式進入法律程序。

那麼如果對方有回應了也願意解決該如何處理?我個人的建議是雙方可以到區公所或是法院聲請調解,調解委員會會根據雙方最大利益下去做調解,而調解後的結果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這當然是最完美的結果,但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功,或是寄發存證信函對方也不理會呢?先別急著提告,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這時候上篇我所說的借錢關係證據就非常重要了,只要能證明彼此有借錢關係的存在,以書面向發院提出支付命令即可。如果法院確認你們借錢關係成立,就會去查閱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聲請查封並拍賣這些財產來支付債務。

支付命令提出了還是討不回錢又該怎麼辦呢?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像是債務人名下根本沒有財產,或是你手邊證明借錢關係的證據不足,又或是債務人根本不承認借錢關係。像是對方名下沒有財產,你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債權憑證,也就是說你可以憑著這個憑證,隨時到國稅局查察對方是否名下有增加財產,然後再聲請執行。倘若是債務人根本不想處理借錢事宜,最後就只能進入法律訴訟程序,無論是自己寫訴狀還是委任律師辦理,走到這一步就是最糟糕的情況。

必須注意的地方是,要提告是需要先繳交費用給法院的,如果你當初借錢的金額是50萬,法律規定的訴訟裁判費用就是金額的1%,也就是5000元整,這筆錢是要先繳交給法院當做規費的。在這裡還是要提醒大家,借錢給人的債權是具有時效性的,在上篇有詳細的告訴大家,除了債權期限外,要求利息給付也是有時效並且有年息20%的限制,這個部份在提出借錢的民事訴訟時都要特別注意。寫了好幾篇有關借錢救急的相關法律小常識,還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的,在借錢救急之前多三思多準備多搜證,保障自身權益才是最重要的。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重感情的台灣人通常都會犯一個很嚴重的毛病,就是礙於情面不會要求對方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基於莫名的信任往往只有口頭約定,這時候要證明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就會十分困難。那如果真的沒有這些書面資料該怎麼辦呢?那就找尋看看有沒有借錢給對方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或是有證人可以證明等等,雖然證據力相對薄弱,但也可以成為日後法庭上的助力之一。當然,你能搜集到越多與債務人有借錢關係的證據,進入下一個步驟成功的機率也就越高,這些錢能回到你口袋的機會也隨之增加。

證據都有了該怎麼進行下一步呢?在走上法律途徑之前不妨再考慮幾個因素,你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看他願不願意坦誠面對溝通協商,給他一個時限做出回應,如果對方仍然不理不睬,就直接進入法律程序吧!還有就是檢視一下你手邊有關借錢的證據是否充足,如果真的只有口頭約定而沒有白紙黑字,甚至連對話紀錄都沒有,其實就不要浪費錢去法院,因為敗訴的機會非常高。再來就是時效性,在台灣的法律裡消費借貸關係是15年的請求時效,也就是說超過15年的債務你就無法討回。

在這裡提到的15年請求時效僅止於單純的消費借貸關係喔,如果像是利息、利潤、分紅、租金、贍養費、勞保費、管理費、加班費等等的費用,消滅時效的期間是5年,而因為刑事案件判賠的賠償金,消滅時效的期間則是2年。要特別注意的就是本票跟支票一樣是有時效性的,所以在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時,如果對方有另簽本票或支票,就要在日期的設定上多加小心了。

2020-10-14-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重感情的台灣人通常都會犯一個很嚴重的毛病,就是礙於情面不會要求對方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基於莫名的信任往往只有口頭約定,這時候要證明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就會十分困難。那如果真的沒有這些書面資料該怎麼辦呢?那就找尋看看有沒有借錢給對方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或是有證人可以證明等等,雖然證據力相對薄弱,但也可以成為日後法庭上的助力之一。當然,你能搜集到越多與債務人有借錢關係的證據,進入下一個步驟成功的機率也就越高,這些錢能回到你口袋的機會也隨之增加。

證據都有了該怎麼進行下一步呢?在走上法律途徑之前不妨再考慮幾個因素,你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看他願不願意坦誠面對溝通協商,給他一個時限做出回應,如果對方仍然不理不睬,就直接進入法律程序吧!還有就是檢視一下你手邊有關借錢的證據是否充足,如果真的只有口頭約定而沒有白紙黑字,甚至連對話紀錄都沒有,其實就不要浪費錢去法院,因為敗訴的機會非常高。再來就是時效性,在台灣的法律裡消費借貸關係是15年的請求時效,也就是說超過15年的債務你就無法討回。

在這裡提到的15年請求時效僅止於單純的消費借貸關係喔,如果像是利息、利潤、分紅、租金、贍養費、勞保費、管理費、加班費等等的費用,消滅時效的期間是5年,而因為刑事案件判賠的賠償金,消滅時效的期間則是2年。要特別注意的就是本票跟支票一樣是有時效性的,所以在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時,如果對方有另簽本票或支票,就要在日期的設定上多加小心了。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準備借錢篇

寫了那麼多有關借錢的文章,我想想還是把一些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小常識整理給大家,畢竟人都有需要借錢救急的時候,無論對象是親朋好友還是同事,先把借錢的相關法律都摸清楚了,才能在借錢的時候也保障自己的權益。在借錢給別人之前,其實以我的經驗來說,要有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的心理準備,所以,如果你不是真的有那筆閒錢,或者是你絕對要求對方要清償款項,真的就不要跟任何人有借錢關係。否則未來如果真的遇上了借錢不還的狀況,傷了彼此感情事小,要頻繁的上法院打官司才是最麻煩的地方。

所以當你已經有了借錢可能很麻煩的覺悟,就必須正規正矩的按照步驟來保障自身的權益,首先就是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簽立。這個步驟請千萬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而忽略,我個人認為要求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不僅不傷感情,反而藉由簽立字據能夠將彼此的借貸關係確定清楚,也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而借據或借款契約書上頭要仔細明列出借錢的金額、借錢的期限、利率的計算、雙方的身份證資料以及這筆錢交付的方式,尤其是交付方式要寫的很清楚,例如債權人已將多少金額交付給債務人並親自點收,才能證明這筆錢有確實借出去,提醒大家的是不要把錢交付給第三人轉交,避免未來有所爭議。

至於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填寫方式,我寫過非常多篇文章詳細敘述過了,大家可以搜尋舊文就能瞭解該怎麼填寫。但最近有個朋友在這方面很明顯的吃了大虧,某人在5月時跟他開口借錢100萬元,雖然有簽立借據,也有把所有該填寫的資料明列在上頭,但是對方為了能夠讓我朋友更安心的借錢給他,就在借據上寫著:「借款期間自民國X年X月X日起至民國X年X月日止,期間做為投資XX之用,除原有利息計算外,所獲利潤將給予甲方50%。」後來這筆錢對方根本沒有償還過一期,於是朋友告上法院討回公道,但是被法官認定是投資虧損不得追討為由,就這麼損失了100萬。

所以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就很單純的寫清楚債權人跟債務人的借錢關係就好,不需要債務人寫上借錢的理由或是任何這筆錢的用突,甚至千萬不要因為貪圖那點利潤就讓自己的權益受損。還有就是記得要求對方另外簽立本票,或是提出其他的擔保人或擔保品,當借錢的金額比較大,或是你覺得需要更多的保障時,向對方提出這些要求是非常合理的,甚至要求對方提出不動產來設定抵押權,就更可以多一份保障了。

2020-04-29-為什麼別人不借錢給你?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真的很微妙,嘴巴上說的是有情有義,但真的遇上了事能真的情義相挺的有多少?就拿借錢這件事來說,我相信蠻多人都抱持著不願意跟朋友有金錢上往來的原則,畢竟談錢真的很傷感情,借與不借都是門學問,借錢借的好當然增進彼此的情誼,但如果借錢借到反目成仇,就會變成一輩子的遺憾了。如果你借錢總是碰到軟釘子閉門羹,有沒有想過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到底該怎麼開口借錢才不會傷了感情又失了信任呢?

就先說如何成功借錢吧,其實誠信跟承諾就是不二法門,無論你借錢對象的財力、身份、交情、品行如何,你只要做到誠實地述說借錢的原因、規劃出對方能夠同意的還款計劃、按照約定的時間清償款項、牢牢記住這個人曾經幫助過你,其實借錢這檔事就沒什麼大困難。那為什麼別人總是不借錢給你呢?以我的經驗來說,可以統整出幾種狀況,先說一些屬於借錢方的狀況,例如有些人不願意借錢給你,可能不想因為錢破壞彼此的關係,或是他本身的經濟能力不足,或是他個人就是對錢斤斤計較,當你遇到這些狀況,請不要再死纏爛打,盡早打退堂鼓才是明智的決定。

那麼如果是你自己的問題呢?這就得好好問自己,是否曾經跟人借錢有賴帳不還及藉口拖延的紀錄?是否曾經做了讓人無法信任你的行為?你是否有正當的工作固定的薪水可以償還債務?過去當別人跟你借錢時是否幫助過?自己本身的理財能力是不是出了問題?這些都極有可能成為你被人拒絕借錢的原因。仔細檢討過後,去把曾經犯下的錯誤做修改,培養他人對你的信任,讓周遭的人看見你良善的轉變,未來某天再遇上金錢的困難時才有機會獲得援助。但還是得記住一點,遇到需要借錢周轉是任誰都不願意的,他人也不是義務該伸出援手。

我有個晚輩就是血淋淋的例子,老是喜歡在親戚朋友身上東借一點西借一點,因為金額數字都不大,大多數人都會借錢給他,也因為都是小錢,當他故意或是忘記歸還時,親朋好友雖然不悅但也不會因小錢而翻臉。直到去年底,他因為車禍撞傷人急需借錢周轉賠償給對方,但是從進警局做筆錄的第一天開始,到最近第二次的調解委員會,這四、五個月來沒有一個親友願意借錢給他,原因無他,就是本身把親友對他的信任跟情感都消磨殆盡了。所以當很多人都不願意借錢給你時,與其怨天尤人不借錢給你,不如把那時間拿來想辦法替自己解困才是最重要的。

借據-2020-03-12-借錢不還真惱人!讓借據及本票成為你的金錢保命符

一大早就接到表哥打來抱怨的電話,有個朋友跟表哥陸陸續續借錢,金額累計起來差不多有十幾萬,但是從來沒有還過半毛錢,最近又跑去跟表哥開口借錢,表哥只不過回了一句「你之前借的都還沒有還」,對方就惱羞成怒封鎖了表哥的LINE跟臉書。我表哥也真的很奇妙,這個人借錢都沒還過,為什麼還一直的借錢給他?而且每一次借錢都沒有簽署借據或是本票,就算想討回著實有些難度。

我們都難免遇到這種情況,借錢的時候滿口承諾態度極軟,還錢的時候就態度否變不知道誰欠誰,要避免這樣的窘境,只能在借錢的那個當下,要求對方簽立借據或本票。對於借錢要寫借據要簽本票這件事,我在文章裡提過非常多次了,雖然說在台灣的法律中,只要借錢跟被借錢的雙方約定好,哪怕只是口頭承諾都算是成立,就算沒有借據或是本票都還是能夠討回借款,但如果最後因為討債不成走上法律途徑,法庭上仍然講求證據,還是得提出除了借據跟本票以外的證據證明兩人之間的借錢關係確實存在。

所以未來如果真的得走法律一途,為了確保自身的權益,也避免證據薄弱無法追討的情況發生,最好還是在借錢的當下簽定借據及本票。簽立借據的時候,要把借錢的金額、利息計算方式、借錢以及歸還的時間清楚的明列在上頭,最重要的就是把交付款項的方式完整寫出,證明對方的確有收到這筆款項。當然,簽立借據的同時,最好也請對方加簽本票做為擔保,因為未來倘若真要上法院解決借錢糾紛,是可以直接拿著本票到法院聲請本票裁定,進而對對方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表哥的狀況目前也真的是無解,對方都是直接找上表哥面對面借錢,也沒有簽立借據跟本票,在通訊軟體或是電話中也不曾談及過有借錢的事實,這十幾萬想討回來是難上加難了。但我也認為,借錢這個行為本來就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也建立在自身的責任上,借錢負起責任可以讓你累積信用,借錢不負責任便會讓你身敗名裂眾叛親離。

2020-02-03-借錢不還跑法院浪費時間?調解新制助你解決借錢糾紛

我常常強調各位一些借錢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例如說像是必須簽署借據、設定質押擔保品或擔保人等等,但也只能夠讓這些動作去保障你的借錢權益,一旦真的發生了對方借錢不還,必須得走法律途徑的時候,到底該怎麼辦才能將錢追討回來呢?在以往的法律流程中,雙方得先到地檢署開庭,再到所在區域的鄉陣市區公所附設的調解委員會那去進行調解,光想到這些流程所需要花費的時間跟人力,真的讓人心累啊!

所以很多人除非是借出一大筆的金額,或是對方惡意借錢未還,否則大多選擇摸摸鼻子認栽,用借錢買取教訓,也不願意花冗長的時間去開庭或是上調解委員會。所以相關單位有鑑於這些借錢糾紛得花上太多的時間跟人力,拿台北市來說,去年開始就跟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庭合作,讓民眾可以直接在法院就進行調解,這樣一來,既不用等待開庭也不需要再等待調解通知,可以省去很多社會成本,當我們有借錢糾紛時,也不需要因為要跑流程跟花時間而放棄爭取自己權益。

曾經有一位朋友就是這樣,幾年前借錢給同事非常多錢,雖然說每一次借錢都會簽立借據,借據也都有照我叮嚀的方式撰寫,但累積起來的金額可觀,同事又經常電話拒接或是LINE已讀不回,幾次追討未果後終於下定決定提告。於是,從報警提告那天開始,花了一個月才等到開庭,再花了一個月等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隔了半個月才開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協調沒有共識後,又隔了一個月才開第二次的調解委員會。半年快過去了,還是沒有協調成功,只好再提告申請假扣押,為了借錢給同事這件事,把自己折騰個半死,還得請假出庭跟去調解。

當然最好借錢都別走上法律途徑一步啦,借錢出去的人要對借錢對象謹慎評估,而開口借錢的人則是要培養責任感跟信用,在互助互信的基礎下,借錢才會是一樁美事。說到這,看今年2020年屬兔的人容易在人際關係上破財,仔細一看,人際關係上的破財就是指借錢給親朋好友,我看我自己得皮繃緊一點,雖然現在借錢糾紛的調解流程縮短,但還是希望能避免就避免啦!

2019-01-22-朋友借錢不還仍繼續借錢,怎麼辦?

問:在一起合作過半年的生意,開始也是我出資,他出力,按月分錢,由於工作懶散等原因,最後散夥。簽了散夥協議後,他和他親弟弟合夥,兩個人各向我借了六千元,一共1萬2,做我同行的生意,表面上也是兄弟一場,我就借了。沒打欠條,我也沒惦記著他們能還。只希望他們以後好好賺錢,也別有什麽金錢瓜葛了。

可惜過了幾個月,他們還是因為工作懶散,經營不下去,連供貨商的貨款都差點結不上。現在準備過年了,去親戚家的路費沒有,向我借兩千元。我說我過年也緊張,也要結賬給工人開工資,也很難。他說兩千沒有,一千也行,明年上班拿了工資再還。最後說了一些軟話,諸如兄弟情義之類的,我又借了。

他來我店裏的時候本打算背著我老婆,可被我老婆看見了,我老婆和我吵了一晚上,讓我不要和這種人來往了,借出去的肯定沒影。現在我也很苦惱,似乎別人說一些軟話,就把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借出去。似乎別人以為我寬裕(實際也很難,當時他們借1萬2的時候,我也很緊張),就是應該借的。

答:我現在覺得最好別借給人錢,借錢時是朋友,讓他還時說你不夠朋友,說你只是為了錢。然後我也不借別人錢。錢是救急不救貧的。如果別人曾經幫助過自己,自己也有條件,生病住院手術這些可以借。我零六年借出去的錢,去年下半年才開始還,但今天還沒還完。

我借出去這個人我們也有十年的感情,但和你那個借錢的朋友一樣,借時什麽話都說得出,借錢是習慣,借了不知道還更是習慣。還給華夏良子做培訓,兩萬多還到今天還沒還清,現在電話天天關機。這樣的人一定不能借錢,人品有問題。不是所有人都像我們這樣,知道有借有還,借了別人錢時時記在心上,千萬別這樣想。

也許你和我以前一樣,總是不好意思拒絕別人。我以前有一個七八年的朋友,因為我一直都很仗義,一直做得很好,今年為了一點小事她誤會,還是她自己做的不對,還生氣了。我現在都懶得理她,也不在一堆朋友那兒說她好壞,但是心門對她永遠關閉了。人品不好,不再深交,只當一般朋友處,反正我不會主動聯系她。有時要學會說“不”,一直都幫,哪天就那麽一點沒讓他滿意,反而朋友就不是朋友了。你老婆就是很好的借口,何況這樣的人借了錢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再說情義,人在世上最靠得住的是自己,不離不棄的只有家人。朋友始終是朋友,不是一家人。有些所謂的朋友只有他需要你辦事時才想得起你,有些朋友在你條件不好時他也會遠離你,在你自己最困難時患難之時能幫助支持鼓勵陪在你身邊的朋友是很少很少的。

2019-01-17-朋友借錢不還怎麽辦?

首先我們要做到防患於未然,這是在借錢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不借錢,並不是說就不是朋友了,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如果只是因為一次借錢,彼此就不是朋友,那麽這種人,不結交也罷。如果對方的性格本身就是有不好的信譽,數額較大時那麽可以適當的寫一個欠條,一定要有法律的認可。

有的人,借錢不還,是因為確實沒錢還。有的人借錢,就是想賴著不還,有錢也不還。不過不管什麽理由,借錢不還就是不應該,別管他什麽理由,你就直接說我現在缺錢,把錢給我,態度強硬點,別怕失去這個朋友,既然他都沒有為你著想,何必呢。

如果想委婉一點,可以想一些理由,我之前有朋友借我的錢,一兩年都不還的那種,雖然只有幾百塊,我都編理由要過來了,比如給女朋友、給父母買禮物之類的,我一貫的想法是:你是我朋友,我花幾百塊錢請你吃飯,沒問題,但是你欠我幾百塊錢,必須得還。

這樣不講信用的朋友以後就不要跟它有經濟來往。幾百塊就算了吧,多的話找機會找個借口要回來,要不心裏面老不舒服,買東西啊,或者裝修房子啊之類的拿回來,要不過個十年以上的錢又貶值不少啦。

借錢我寧願給他,等他身上有錢了在找個理由拿回來。雖然這樣對親人好像不好,不過本來就是自己賺的錢,就算是親哥哥也不是說給就能給的,何況我賺錢也不容易,他一個男的難道自己不能賺錢養活自己呀!起碼我是沒那麽大方!

如果是要好的朋友借錢,我也有點怕,借500以下好說,1000我就不借了,因為是朋友都會找個理由拒絕掉,雖然會給別人留下不好的映像,不過誰心裏沒有點小九九,裏有自己體會吧!

2019-01-07-借錢

一個半朋友的故事
有一戶人家,家裏很有錢,父母只有一個兒子,他們非常愛他們的兒子,從小就把他視為寶貝。
可是隨著孩子慢慢長大了,他們卻發現自己的兒子交上了一些酒肉朋友,整天不學無術,和那些人混在一起,每天都是這個男孩請客在一起吃飯,他的父母很著急。


一天,父母找他們的兒子談話,告訴他:“以後不要再接近那些人了,他們根本不是你的好朋友,他們只是看在你家裏有錢才和你在一起,他們不是你真正的朋友,你出了什麽事他們也不會幫你的。”
男孩聽了不相信,說:“我交的這些朋友都是鐵哥們,有什麽事他們一定會幫我的,我們是好朋友。”男孩根本不相信父母的話,還責怪父母怎麽能這樣說他的朋友。
父親見兒子不相信,於是說:“既然你不相信,那咱們來做個試驗,看看你出了事他們到底幫不幫你。”男孩帶著一臉的迷茫答應了。


按照父親的辦法,男孩一一給他的朋友打了電話,說是有事讓他們來自己的家裏。過的大約半個小時的時間,男孩的朋友一一都來了。
父親讓孩子躲進另一個屋裏,自己對男孩的朋友說:“今天把你們叫來,真是不好意思,你們是我兒子的朋友,我也只好找你們幫忙,”
父親頓了頓又接著說“我兒子剛才和別人打架,一不小心殺人了,現在公安局正在抓他,我實在是沒辦法了,你們看有誰可以幫幫我兒子,我只有這一個兒子。”父親說完就在一旁坐下了。


男孩的朋友一聽,都楞住了,從門縫中看見男孩雙手沾滿鮮血的從客廳走過。過了一會,其中一個人說家中有事,先回去一趟,一會就回來,接著又有一個人借口說肚子痛,先去趟廁所。
不一會男孩的朋友陸續借口出去了,可是再也沒有回來。男孩看到這裏很沮喪,沒想到自己認識的朋友竟會是這樣的人。
這時候,父親語重心長的對男孩說:“孩子,你現在知道你認識的朋友是什麽樣的人了吧,下面我就讓你看看什麽才是真正的朋友。我的朋友不多,只有一個半。”
於是,父親帶著男孩來到自己的一個朋友家裏。父親的這個朋友家裏也很有錢,家裏是兩層樓。父親敲開了那個朋友家的門。


相互寒喧了幾句後,那位朋友問男孩的父親有什麽事。男孩的父親就把事情告訴了他的朋友。
他的朋友聽了之後就進了裏屋。過了一會拿著一大包東西出來了,對男孩的父親說:”對不起老朋友,你兒子有事我都幫不上忙,我只有這點錢,這是三十萬塊錢和支票,你先拿著,看看能不能找點關系,如果不夠用再找我。真是太對不起了老朋友。”那位朋友說完,一臉的無奈。
父親謝絕後,帶著男孩離開了那位朋友的家。
男孩走在路上不住的感嘆:“這才是真正的朋友!”父親對男孩說:“這只是我的半個朋友。”


父親又帶著男孩來到他的另一個朋友家裏,這個朋友家裏生活很拮據,家裏有兩個孩子,看樣子不是什麽有錢有勢的大戶人家。
父親進屋之後說起了這件事,那位朋友聽了之後也進了裏屋,過了好長時間才出來,對男孩的父親說:“老朋友你回去吧,這件事我會幫忙的。”
父親很迷惑,就問他有什麽辦法,那位朋友說:“你不用問了,我保證給你辦好,你兒子沒事了,你們回家吧。”


在男孩父親的再三要求下,那位朋友終於說出了自己的辦法。
那位朋友家裏很窮,沒有錢,也不認識別的什麽人,所以他剛才進裏屋和他的兩個兒子商量說:“外面的叔叔是我的一個好朋友,而他的兒子現在出事殺人了,他只有這一個兒子,我不能不幫他,你們兩個商量一下,看誰去替他兒子做牢。”
父親紅著眼眶對男孩說:“這才是我的一個朋友!”
父親帶著男孩回到家裏,男孩感動而又傷心的流下了眼淚。


男孩明白了:在你患難的時刻,那個能夠明哲保身、不落井下石加害你的人,可稱做你的半個朋友;在你生死攸關的時刻,那個能與你肝膽相照,甚至不惜割舍自己親生骨肉來搭救你的人,可以做你的一個朋友.
人生有一個半朋友足矣.
行不?找不到更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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