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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0-借貸負債幾千萬,落跑賭客成理財達人-(上)

上週我的銀行帳戶裡突然出現六位數金額的匯款,收到手機的入帳通知時,我一度緊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手法或是哪個粗心人士的誤會,於是趕緊打電話跟銀行確認。在確認的過程中接到一通電話,是一個已經消失好多年的朋友,原來這筆款項是他匯款給我的。他是小吳,是我上來台北工作時就認識的好朋友,約莫十年前的某個深夜,他打電話給我說急需周轉要借貸50萬,說是一時糊塗積欠六合彩組頭賭債,如果沒有把賭債清償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下場。嗯,沒錯,基於我跟小吳真的交情很好,當年也真的太年輕,在沒有簽立借據或借貸契約,也沒有任何借貸證明下,隔天一早我馬上就領出存款親手交給他。

幾天後小吳就人間蒸發了,我試圖找尋過他的家人,也跟幾個朋友相互聯絡才知道,他跟所有的親戚朋友都提出了借貸需求,一共有22個人借貸給他,金額從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借貸總金額高達2000多萬。借貸理由千奇百怪各種都有,所有人都很詫異平常正直開朗的人怎麼會變成拐騙錢財的王八蛋呢?連自認為跟他很熟稔交情很好的我都是受害者之一,到底為什麼需要借貸那麼多錢又逃避跑路呢?沒有人有答案,從那天起小吳再也沒有跟任何親朋好友聯絡。上週銀行帳戶裡突然出現的金額,跟那通等了十年的道歉電話,才知道小吳當年的原因。

當年他的確因為賭博而欠下鉅額賭債,他四處借貸雖然湊上了2000多萬,還是不夠償還六合彩組頭,最後真的擠不出任何一毛錢了,小吳被組頭及他的手下直接帶走,所以才會突然人間蒸發。原本以為自己可能要被亂棍打死丟棄山頭,組頭的背後金主知道小吳在投資理財方面一向都有獨到見解,否則年紀輕輕哪裡來幾百萬的積蓄可以拿來賭博耗盡?也很欣賞小吳的行事作風與為人,如果人品不好怎麼可能讓22個人借貸給他?於是金主就將小吳留在身邊,讓他幫忙處理投資事宜。

起初基於信任度不夠,金主只願意讓小吳操作一些簡單的股票買賣,投入的金額也都不大,不然就是讓他整理一些財務報表做做雜事。但是剩下還有1000多萬要還啊!照這樣只是領死薪水的進度什麼時候才能把賭債及借貸還清?於是小吳不僅幫金主老闆投資股票,也會幫金主老闆身邊的員工操盤,藉由準確獲利跟掌控投資風險來取得這些人的信任與認同,金主老闆也慢慢願意把投資金額提高,讓小吳進行更多樣的投資項目,取得信任後的頭一年就獲利上千萬,成為老闆身邊名符其實的賺錢小幫手。(待續)

2020-09-26-信貸借錢的眉角你知道嗎?

今天就來幫大家補充一些有關信貸借錢的小常識,現在市面上無論是銀行或是民間融資單位,因為字數上跟內容上的限制,其實不太能夠把信貸借錢的相關細節講述得很清楚,而且普遍來說都會寫些吸引大家去借錢的內容,例如借錢的門檻有多低、信貸的金額有多少、審核的速度有多快,但真的像廣告上說的那麼容易又快速嗎?這當中隱藏的限制與陷阱又有哪些呢?審核的機制應該會有怎樣的流程呢?這就是我想在這篇提醒並且提供給大家的嘗試,在未來如果有借錢需求時,才能更了解自己符合什麼樣的信貸方式。

「信貸可借薪水的20倍,審核只要3天通過。」這是我們常在銀行廣告或是網路搜尋可以看到的,當然一般正常來說,銀行在信貸上是真的會以你的薪水20~22倍的金額去計算,如果你的月薪有4萬元,可以信貸借錢的金額就有可能高達80幾萬,甚至有銀行可以到百萬。但是別開心得太早,銀行會根據你聯徵的紀錄以及每個月可以還款的金額下去做評估,如果你已經有其他的信貸、車貸、房貸或是信用卡等等,就會先扣除這些負債,例如你每個月原本要繳交的貸款就要2萬,以每個月月薪4萬來說,你剩餘的還款能力就剩2萬,銀行就會以剩餘的還款能力下去計算你的信貸額度。

也就是說,雖然廣告上打著是信貸可以借20倍薪水的額度,實際上是你每個月剩餘還款能力的20倍,而且銀行還會將生活所需的基本費用算進去,還有過去你跟每家銀行往來的紀錄,所以會比你希望中的金額少一些。相對來說,民間融資單位的額度計算就比銀行來的寬鬆,但每家民間融資的算法都不相同,可以在借錢之前多做比較,除了多做比較,民間融資也不像銀行有制式的規定,在考慮跟民間融資借錢時,如果利率太過沉重,或是有著不合理的還款方式,就要格外小心謹慎,千萬別因小失大成了黑心業者的肥羊。

至於標榜3天就能審核信貸通過的銀行,請你看看就好,據我所知頂多就是3天收集好你所有資料然後送件,審核流程再3~5天,等確定可以將信貸撥款時,
都起碼是一個星期以上了。如果你真的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就先不考慮跟銀行申請信貸借錢了,否則很有可能額度跟審核時間都不如預期,反而耽誤了解決金錢困難的時間。民間融資業者就會速度快很多,如果資料齊全甚至有擔保品,幾乎都是當天就能撥款,但還是得不厭其煩的提醒大家,不要為了求快求額度更高鋌而走險,找一間合法立案的民間融資申請信貸借錢才是正確的選擇。

2020-08-18-快速借貸是這世代人們互通有無的小確幸

現在的科技如此發達,人們利用網路或是媒體獲取大量的資訊,無論是購物、學習、交通、娛樂等等都可以依靠現代科技達成,於是我就好奇了,在我阿嬤年輕的那個時代,沒有網路沒有科技,是怎麼相互交流呢?就拿借貸這件事來說吧,以我們現在的狀況,你可以跟銀行、民間借貸、親朋好友甚至網路上不認識的人們借貸,但是在那個沒有網路沒有通訊的時代中,需要江湖救急的時候該怎麼辦?於是我真的拿了這個問題去問我的阿嬤,得到的答案蠻讓我深思的。

阿嬤說,在她小的時候根本沒看過錢長什麼樣子,日據時代時整個村子都是窮苦人家,在那時大家借貸的不是金錢,而是生活必須品,阿嬤的媽媽在山裡種了很多蕃薯,季節到了也會上山採集竹筍,然後回到村子裡用這些食物交換生活必須品,當收成不好或是無法上山時,阿嬤的媽媽就得跟街坊鄰居借貸所需物資,等收成的時候再等價歸還。所以跟A借貸豬肉、跟B借貸白米、跟C借貸牛車都是很常見的畫面,當然,也會因為一些原因無法進行借貸,於是阿嬤家裡的飯桌上總是出現竹筍蒸蕃薯,在我小時候也吃的不少。

那時候真沒辦法像現在這樣,有資金上的困難可以求助於網路與媒體,我阿嬤也告訴我,後來台灣光復了,生活並沒有馬上獲得改善,村裡有外省人所成立的錢莊,只要是有價值的物品都能拿去典當換錢。我想這就是早期的民間借貸或是當鋪吧,但也不是所有東西都能往錢莊去換錢,人們對於有價值的物品區分的更嚴格,就不是用那些菜啊、肉啊就能質押了。所以,現在的我們真的挺幸福的,資金產生缺口或是臨時急需周轉的時候,幾乎是一通電話或是上網申請就能辦理的,在這個年代要借貸依然不是用食物或是生活用品去抵押了,而是抵押自己的信用。

或許現代人的相處比較需要實際上的東西去證明,借貸的時候需要簽立借據或是借貸契約書,需要抵押物或擔保人來確保債權關係,而阿嬤的那個年代,只需要人與人之間的承諾還有長年累積的情誼,雖然沒有保障但非常單純。我很難想像跟我的鄰居借貸一袋白米,或是跟我的同事借貸一斤豬肉,但是當我急需周轉借貸,在這個世代能夠快速而且有效的幫助到自己,也是一種確幸吧!

2020-06-27-什麼是三胎貸款?借貸不可不知的事

我們常見的房屋借貸種類,不外乎就是最基本的房屋貸款、轉貸增貸、以及二胎借貸,甚至現在還有所謂的三胎貸款,剛好趁這個機會把所有與房屋有關的借貸模式一次講解清楚。在解說這些借貸種類之前也想提醒大家,雖然房屋屬不動產在申請過程中是非常有利的借貸抵押物,但仍需衡量自身的還款能力,再去判斷什麼樣的借貸模式是符合需求又不會造成過大壓力的,才是申請房屋貸款的唯一原則。

房屋貸款顧名思義就利用房屋向銀行抵押借貸,銀行則是會根據房屋的所在地段、屋齡、坪數大小與生活機能評估出可以申貸的金額,然後再根據借貸人的還款能力、借貸條件等等,來擬定出借貸的年限與還款方式。這時候抵押權就在銀行手上,你必須按照借貸契約上的規定按時還款,千萬不要延遲或是漏繳房屋貸款,以免房子受到法拍的下場。轉貸則是當有其他的銀行能夠提供更優惠的借貸利率或是能夠延長房貸的繳款期限時,你就可以考慮轉貸到其他銀行去。增貸則是當我們申請房屋借貸也按時繳還本金利息一段時間後,向原借貸銀行再次申請貸款,利率會比原本的房屋借貸再低一點點。

那麼,所謂的二胎、三胎,就是將房屋設定給除了原貸款銀行以外的第二人或第三人,使他們成為這間房子的第二順位及第三順位的債權人。二胎借貸目前有些銀行還是能夠受理申請,三胎則是民間的借貸融資單位居多,當我們需要運用到更多資金時,就能夠以二胎、三胎的方式進行借貸。原則上三胎貸款幾乎沒有銀行會承辦,所以三胎借貸的部份都是直接向民間的借貸融資單位辦理,借貸條件比銀行來的寬鬆有彈性空間,可以申貸的金額也較高,要注意的地方是必須找到安全可靠而且合法的民間借貸融資單位,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當然,當你已經將房子借貸到三胎的時候,表示你所承受的借貸壓力已經非常緊繃,所以在進入到三胎之前還是得謹慎思考,這筆錢我是不是非借不可?未來我得負擔的還款壓力會更重?三胎已經是最後一條路不能再回頭了?我看過太多案例都是輕易的拿房子去借貸,從一胎、增貸、二胎又三胎,最後卻因為還款期限過長或是還款壓力過重而導致房屋被法拍還債,絕對不會是你想要的結果。就像銀行的那些警語告訴你的,謹慎理財信用至上,維持住良好的信用才能使自己的金錢之路更寬廣。

2020-05-15-相愛時是互助、分手時是借貸

這幾個月因為新冠肺炎疫情的關係,來申請借貸的朋友相當多,也聽了不少故事,在教大家怎麼自保之前,就簡單敘述一下今天想說的借貸故事。小美打電話來申請小額借貸的時候,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在按照正常程序諮詢並徵信後,公司核準了她的小額借貸,看她情緒一直都蠻激動的,於是忍不住問起了原因。小美跟男友交往近三年的時間,有一回小美的家人因為生病需要住院開刀,於是男友義不容辭地拿出10萬元讓她能夠安心處理家人的事,之後小美數度提到希望能分期償還這筆錢,男友很窩心的告訴她:都是一家人不需要計較那些。

小美從事的是旅行社領隊,自從疫情爆發後就完全斷了收入,一直以來扛起所有家計的她從2月開始,早上到連鎖早餐店打工,中午就到附近的工廠處理包裝出貨的工作,傍晚開始就接單餐飲外送,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了,更何況是跟男友相處約會。於是男友出軌了,在小美為生活忙的蠟燭兩頭燒的時候,在網路上認識了女網友並發生關係,也明白表示要跟小美分手。是啊,跟這樣的渣男分手其實是好事啊!但更渣的是,男友攤牌後直接跟小美索討當初的10萬元,認為這筆錢並不是贈與而是借貸,所以小美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才會來跟我們申請小額借貸。

故事聽到這邊想必大家都跟我一樣想揍飛那個渣男,但我更想跟大家說的是,像這樣的景象屢見不鮮,兩個人愛的濃情蜜意的時候什麼都不計較,分手之時才要索討當初贈出的物品或是金錢,真的要的回嗎?簡單來說,借貸關係的成立是需要有雙方合意的借貸意願並實際交付金錢的行為,如果當初渣男是明確表達這筆10萬元是借貸給小美,而小美也同意是借貸行為下,這樣的借貸關係才算成立。所以就算小美數度表達想要償還這筆借貸給渣男,但渣男也數度確認這筆錢是贈與給小美,這樣的借貸關係就不算成立。

情侶間的金錢往來是很正常的,倘若你秉持著金錢往來實屬借貸而非贈與,最好還是在錢交出去之前,以借據或是借貸契約的方式證明之,或許這樣很傷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但講清楚說明白都比未來產生糾紛來的好。聽完小美的故事,我也告訴她,其實這筆錢不能算是借貸而是贈與,可以不必理會,但她很堅持決不虧欠男友的人情,寧可努力工作慢慢將借貸清償,也不願意落得欠債不還的臭名,所以情侶間的金錢往來還是得三思啊!

2020-04-27-追討借貸時該怎麼維護自身權益?

以目前台灣法律對於借貸關係的成立認定,只要借貸雙方經過協調及產生共識,借貸關係就算成立了,先前的文章中,教會大家很多如何讓借貸關係更明確更受法律保障的方式,今天就聊聊該怎麼維護自身權益。一般借貸大多是一對一的關係,也就是債權人跟債務人只有單一對象,這樣的情況在產品借貸糾紛的時候都比較好處理,那什麼樣的情況就比較複雜呢?其實我們經常遇到,當債務人在外面借貸的對象不只一個,金額也不盡相同時,如果想追討借貸出去的金錢,就必須以法律層面做處理了。

當債務人無法清償借貸的時候,我們在法律上的第一步就是向法律申請強制執行,但是該如何知道債務人名下是否有財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呢?首先,向國稅局申請對方的所得稅資料清單以及財產歸屬清單,然後就能以財產清單上所列出的明細資料,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就拿房屋來說,如果債務人的房產被強制執行最後終致被拍賣,拍賣後要先向法院繳交執行費用以及房屋是否有欠費欠稅的部份,然後才會將剩於的金額,按照每一位債權人的債權比例下去做分配。所以在追討借貸申請強制執行時,債權人被借貸的時間順序都不是問題,佔有的債權比例才是分配的重點。

那麼另一種較複雜的情況,就是如果債務人在跟每一位債務人借貸的時候,都有簽立所謂的借貸契約,而且上頭皆有設定抵押權,那麼在債務人無法清償借貸時,誰才是有權利向法院要求拍賣抵押物呢?這就跟簽立借貸時間的先後順序有關了,第一位在借貸契約上設定抵押權的債權人,比其他的債權人能更優先追討回借貸的款項,抵押權人把拍賣後的金額拿走後,其他的債權人才有機會分配到剩餘的部份。但要注意的是,一般借貸契約上的設定抵押權,在債權關係不存在後,還是可以在五年內行使抵押權,相反地,如果超過五年就無法追討了。

所以我寫了很多文章在教大家如何在借貸或是被借貸時應該注意的細節,包括借據及借貸契約的撰寫方式、借貸契約的內容該如何保障雙方權益、未來如果遇到借貸糾紛該怎麼處理等等,原則上還是希望大家在借貸時都能有借有還維持和諧,但是對於自身借貸權益的相關問題一定要特別注意,免得傷感情是小事,走上法院對簿公堂才真的是傷財傷神。

借據-2020-03-30-莫走冤枉路!借貸的糾紛有哪些呢?

新冠肺炎現在的疫情可說是越來越嚴重,從原本二位數的確診人數,到現在已經近300人,真的讓人挺擔憂的,不過仍然要相信政府的防疫措施,一定能熬過這次危機的。身邊的朋友最近常為了借貸糾紛在跑法院,在過去的文章裡雖然說我教了很多大家在借貸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但意外總是難免,還是會遇到有爭議起糾紛甚至走上法院的時候,在此整理出一些借貸時容易引起的爭議與糾紛,讓大家能事先有所預防或是提前做好心理準備。

首先是約定借貸的時候,無論是口頭上的承諾,或是借據上的白紙黑字,利息的計算往往就是引發紛爭的主要原因之一。借貸人沒有衡量自己本身的還款能力,狗急跳牆的隨性允諾出借人所訂定的利息計算,就是借貸關係中最糟糕的開始。先不論法定的借貸利息,當你有金錢上的困難急需一筆資金周轉,千萬不要因為想急著拿到這筆錢,而信口答覆不合理的利息收取方式,這樣只是短暫解決眼前的困難,日後因為自身能力不足而造成的惡性循環,才是最讓人憂心的。

再來就是沒有簽訂書面的借貸契約或是收據,說了非常多次借貸契約與借據的重要性,我們常常會礙於與借貸人的關係而不去簽訂借貸契約與收據,像是自己的親朋好友,為了面子也好或是不想造成對方難堪也好,就會忽略了簽訂書面文件證明彼此的借貸關係存在。等到對方根本是有心想要賴帳,打死不承認這筆借貸,才想到應該留下能夠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那時候就格外困難,甚至得收集其他的對話紀錄或人證物證,當然,簽訂借貸契約與收據時也請務必將所有細節都列進,才能獲得完整保障。

為了借貸對簿公堂是任誰都不願意的,借貸人在與出借人借貸的時候,就應該嚴格遵守信用跟承諾,除了是必須擁有的態度外,也是避免讓自己最後得走上法院的窘境。朋友的狀況便是如此,因為貪心在年初時跟人借貸購買了許多便宜的歐洲旅行團行程,然後再加價賣給周遭的親朋好友,現在眼見武漢肺炎越演越烈,政府也正式宣佈進入高度警戒,不許國人到疫區旅遊,於是親朋好友紛紛要求退費。賣給他便宜行程的人早已拿了錢不見蹤影,他自己只能慘賠繼續借貸度日,甚至已經有人提告詐欺,唉,千萬別為了貪心得不償失啊!

2020-02-23-莫名其妙負債,被人冒名借貸怎麼辦?

這樣的狀況肯定發生在你我周遭,冒用別人的名字向親友借貸,被冒名的人莫名其妙就背了債務,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辦呢?我的朋友就曾經吃過這樣的虧,他的弟弟盜取了他的印鑑及身份證件,向多家銀行申請借貸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最後是因為銀行幾次追討都找不到人,向法院提出了支付命令,我朋友才驚覺自己被冒名借貸欠下近百萬元債務。像這樣的例子層出不窮,在這裡我也用不同的案例來解釋各種解決方法給大家參考。

就拿我朋友的情況來說,弟弟盜用他的印章證件去跟銀行申請借貸,在刑法上已經觸犯了偽造文書罪,這部份朋友是可以向弟弟提出告訴的,等到罪證確鑿弟弟也判刑確定,就可以依判決結果向銀行證明借貸關係不存在。只是官司等待時間漫長,若不想提心吊膽的去等宣判結果,朋友也可以直接先向法院訴請借貸關係不存在,中止支付命令的執行,若當初有設定抵押物,就必須同時請銀行註銷抵押物的權利登記,才不會遭追討甚至法拍。

另一種則是比較常見,A用B的名義跟其他人借貸,最後A人間蒸發了,於是債主找上了B追討借貸款項。首先要注意這筆借貸的起始時間,任何一種借貸都有15年的消滅時效規定,一旦時間超過15年,對方就不能追討。這種情況常發生在去世長輩的身上,長輩在生前欠債,十數年後對方才想起這筆借貸,過了消滅時效就無法追討回來。如果還在時效內,可以要求對方提出借據或是借貸契約,證明彼此的借貸關係,因為走上法律途徑後,借貸方必須要提出證據證明,才能夠依法將款項討回。

還有一種情況,我們難免都會跟銀行有借貸往來,無論金額大小,在申請借貸的過程中,所有的印鑑及身份證件都必須仔細保管使用,避免不良行員背地裡使你增加更多的債務。一旦發現借貸金額跟契約書上有所出入,就要特別小心,非銀行直接匯入的款項也要特別注意,有可能已經被不良行員盜取款項。無論是曾經將印章證件交付他人而被利用,或是被有心人士盜取來借貸,我們都能依法請求賠償並將犯罪人繩之以法。

2020-01-09-借貸契約是什麼?懂得才能保障你的權益

寫了非常多有關借貸契約的文章,還是有朋友會問說,借貸契約到底要怎麼寫才能完美保障自己的權益,其實我老實的告訴大家,借貸契約只是一種證明兩者借貸關係存在的紙本合約,如果真想完美保障自己的權益,我會勸說你根本不要借錢出去。畢竟雙方如果出現借貸糾紛時,借貸契約僅能提供為證據,所有的訴訟流程及等待時間既繁雜又冗長,能夠做到完美保障也是不太可能的。

只是借貸本來就是人與人之間交流的其中一種關係,人的一生當中無可避免借貸或是被借貸的發生,所以簽立借貸契約以防萬一也是需要的。原則上借貸契約內容裡面必須包括的項目有:借貸雙方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資料、聯絡方式、雙方簽章,借貸的金額、交付方式,借貸的利息計算、償還方式、違約條款等等。當然最好再附上擔保人或是擔保品,對這份借貸契約來說,就更多一層保障。我的建議是,不要把借貸契約隨便地當做簡單借據或是借條來寫,寧可多花時間鉅細靡遺的條條列出,也不要讓這份借貸契約成為未來無法討取公道的廢紙。

當然誰都不願意單純的借貸關係最後走上對簿公堂一途,也是希望讓借貸契約產生警示作用,讓借貸方能夠對自己的債務行為負起責任。我曾經也遇過借錢時態度極好又誠信十足,要他還錢的時候就耍賴不還各種拖延,借貸的當下覺得那幾千塊也不是什麼大錢,沒必要簽借據或是立借貸契約,結果反而無憑無據的吃了悶虧。所以現在養成了習慣,無論是公司借貸或是私人借貸,簽立借貸契約是必須存在的程序之一,保障對方也保障自己。而當你借錢被要求簽立借貸契約時,也不要急著惱羞或是覺得對方不信任你,只要你願意遵守承諾,借貸契約不過就是張紙罷了。

2019-12-19-為何要立借貸契約?維持良好借貸關係的不二法門

最近因為跟朋友間的一些借貸糾紛常跑法院,身體跟心理上覺得很疲累,十多年的交情因為錢而破壞殆盡,真的覺得很難過很遺憾。幾年前朋友人在中國經商遇到資金周轉的問題,基於多年友誼以及他在台灣的老婆代為簽立借貸契約,我二話不說馬上請人把錢交給他讓他可以渡過難關。幾年過去了,本金及利息一毛錢也未曾歸還過,逼不得已只好拿著借貸契約上法院控告朋友,結果一個宣稱契約不是自己簽的,一個宣稱自己根本沒拿到錢,於是纏訟至今。

在法律上我的借貸證據非常薄弱,我沒有讓借貸的本人簽立借貸契約,沒有實際上拿到錢的老婆也的確沒有拿到錢,當初代我拿錢給對方的朋友目前也失聯,律師甚至告訴我,這筆借貸出去的錢要討回非常困難。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是我多年努力工作辛苦存下來的資金,原本就是打算幫家人換間大一點的房子,或是未來有機會創業時可以用的上,現在眼睜睜看著討不回來,心裡的沮喪與憤怒真的很難形容。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寫文章強調借貸契約的重要性,我就是個活生生血淋淋的好例子,沒有立下正確又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貸契約,後果就是得一直跑法院讓自己心累。如果能夠回到朋友打電話來借貸的那一天,我應該依照下列步驟,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首先,無論如何都要請對方回到台灣,面對面簽立借貸契約,實質交付款項並在借貸契約上清楚載明,還要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物及擔保人。如果對方真的無法抽身回台灣,我也得讓代為轉交款項的朋友確實做好以上的步驟。

這次吃了大虧,這些借貸出去的錢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放水流了,只是用錢看透人心的代價真的太大,除了得繼續努力好好賺錢外,日後在借貸給人時更要謹慎小心,縱使對方是自己最親密的家人,或是幾十年交情的朋友,還是都得白紙黑字的簽立借貸契約,來保障彼此的權益。千萬不要一時心急或是怕傷感情而忽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與困擾,借貸時一碼歸一碼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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