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s: 10 月 2020

2020-10-30-借貸背債還是衣食無缺?疫情後的地獄與天堂

昨天難得搭捷運回家,就在劍潭捷運站下車的時候,不禁讓我搖頭嘆息,雖然說昨天並不是假日,但是整個士林夜市就像空城一樣。記得在新冠肺炎之前,士林夜市每逢假日就是人潮擁擠,曾經有一次我從大東路的夜市入口走到尾端,足足花了我一個小時的時間,這還是沒有停下來買東西吃東西,而現在眼前的景象真的讓人不唏噓。水煎包店的老闆告訴我,他已經連續三個月向親友借貸來付租金,如果到年底的狀況沒有改變,他只好忍痛把店給關了。

這家水煎包店從我到台北工作時就營業著,聽說在士林夜市已經有40年歷史,現在卻因為大環境的因素而可能收攤,讓人覺得非常感慨。其實不難理解為什麼士林夜市遊客驟減,攤位店面租金貴的嚇人是一個因素,跟其他夜市比較起來,士林夜市的東西偏貴許多。而像水煎包老闆一樣借貸背債的店家多到數不清,甚至直接倒閉關門的高達數十家,如果我是士林夜市的店家,在這麼惡劣的環境因素跟無法減少商品價格的情況下,應該也會選擇關門大吉避免借貸負債陷入更糟糕的惡性循環中。

有些人在疫情之後跌到谷底,起碼我知道的一些零售業、觀光業、交通業都受到很嚴重的影響,雖然說政府都有推出相關的紓困借貸來幫助業者度過難關,但是疫情的警報一天不解除,就很難重回軌道恢復正常。有些人則是在疫情過程裡口袋滿滿,像是在新冠肺炎肆虐期間股市一片慘綠的時候,選擇趁低價將一些實力股與穩定股購買起來,熬過股市的低潮,現在就能豐收開紅盤的果實。我有位朋友在當時就是來申請小額借貸買股票投資,那時台積電一股才280元左右,他便看準了台積電絕對會上漲回穩,所以跟親友借貸也跟我們申請小額借貸,湊足錢一次購買5張。

後來台積電股價漲到了440元,他立馬拋售手中的股票,這一來一往就獲利約80萬元,不但把所有的借貸都還清了,正因為疫情失業的他也不用再為生活發愁,能夠安下心來好好找工作。我身邊周遭的親友有好幾個也是相同情況,把自己手邊可運用的資金在疫情期間投入股市賭一把,當然也有人眼光失準而有所虧損,但大部份還是多少有賺取點零用錢,算是苦哈哈疫情中的小確幸。但如果你的狀況是借貸投資,就必須做好所有功課,只做有把握的投資,否則就很可能因為借貸而投資失利而背上債務得不償失了。

2020-10-28-借錢讓自己晉身有錢人的行列?

這不是一種天馬行空的幻想,看到標題你一定會說:就是沒錢才要借錢,怎麼可能變成有錢人?沒錯,一般人都會這麼認為,認為負債就無法跟有錢連結上等號,也認為沒有負債才有可能讓錢變多。這個觀念我就要導正你一下,像我自己從事借錢融資的行業,接觸過的客戶多不勝數,但是真正的窮人是不會來找我們借錢的,為什麼呢?因為他無法承擔負債的壓力,也沒有按時還款的能力,在我們第一線審核的時候就不具借錢的資格了。

而能夠從我們這裡成功借錢的人們,不外乎有三種,第一種是月光族,有固定的薪資但是開銷花費太大,所以每到了發薪日前幾天或是有消費慾望出現時,就會來找我們借錢。第二種是有突發狀況急需借錢的人,像是車禍、生病、繳學費、繳稅、賠償、維修、過年回家等等,各種臨時而來的金錢困難總是讓人措手不及,這樣的借錢我們也非常樂意,因為他們並不是沒有還款能力,而是突發狀況手邊可以運用的資金不足。第三種是中小企業或是店家周轉,當然我不建議已經搖搖欲墜的企業主來借錢,因為風險非常的高,在借錢之前都務必要慎重考慮,切莫為了挽回頹勢反而陷入更糟糕的情況。

其實還有第四種人,但是為數不多,是屬於聰明理財借錢來投資的人,當你擁有一個可以賺錢又能穩住成本的機會,卻苦無資金實現,這時候借用他人的資金來掌握住機會,當你投資獲利又能償還借款的時候,就是最成功借錢投資的範例了。所以不要害怕借錢這件事,雖然借錢可能像毒蛇猛獸般把你囚禁在困難中,但只要保持信心、看準眼光、選對投資,借錢也可以是讓你晉身財富天堂的武器。所以借錢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非必要的奢侈開銷,可怕的是不願意提升自己掌控金錢的能力,可怕的是對於聰明借錢沒有完整的概念。

而且我個人覺得,借錢負債對人來說是一種努力往前的動力,當你沒有負債的時候,會不會覺得對任何事物的積極度就沒有那麼高了。我記得年輕時跟長輩借了5萬元上台北工作,因為心裡掛念著想趕緊還錢,所以一天兼了兩份工作很努力的打拼著。在那時很多跟我同齡的年輕人,剛從學校畢業,爸媽也還有經濟能力可以照顧他們,所以有部份年輕人根本無心在找工作上,就算有工作也因為沒有負擔所以把上進的野心都埋沒了。我們總是努力工作,為了房貸、車貸、信用貸款等等,然後在努力中把薪資跟工作資歷慢慢提升,到最後我們不僅擁有了這些,還有比別人更優勢的職場條件,這就是讓自己越來越有錢的王道啊!

2020-10-24-條件不拘薪資優可借貸,這樣的工作你敢做嗎?

今天又要來提供給大家一個慘痛的案例,希望各位真的可以拿來做為借鏡,不要貪小便宜因小失大反而陷入更困難的處境了。在新冠肺炎趨緩後,其實各行各業都重回軌道正常運作,所以各大公司也開始求才徵人,這陣子我幾個晚輩因為六月剛畢業時疫情還是沒有穩定的跡象,所以才會延後到八月才開始找工作。其中一個晚輩在報紙上尋找職缺的時候,就看到一家公司標榜著「條件不拘、薪資優渥、免經驗可、工作內容輕鬆非責任制、有困難可先預支借貸」,加上離家裡又近,於是就連絡對方前往面試。

只是這樣的文案內容雖然很吸引人,有社會經驗的人就知道,天底下絕對沒有白吃的午餐,但對於初入社會的新鮮人卻是很誘惑的工作條件。第一次面試我這晚輩就被錄取了,月薪48000元,有紅利抽成制度,另外三節獎金跟年終獎金都非常誘人,底薪跟獎金都這麼可觀了,居然一個月休12天?任誰看了都知道這裡頭一定有鬼的啊!好,他隔天就正式去上班了,晚輩對即將推出的新手機已經伺機而動很久了,公司也願意先預支借貸給他,頭一天就因為制服費用+教育課程訓練費用+公司商品批發費用+預支借貸金額,一共欠下台幣 約15萬元。

這下好了,兩個月以來,公司的商品一件也沒有賣出去,就職一個月之後,主管才告訴晚輩,如果業績沒有達到一定的目標,就會懲罰性的扣除底薪,所以晚輩第一個月一毛錢也沒領到,扣除無業績的懲罰原本可以領到35000元的底薪,但是都被公司以歸還15萬借貸的理由給扣押了。第二個月也是同樣的狀況,等於這兩個月晚輩都做了白工,薪水一分錢都沒領到,目前還欠公司的借貸8萬元。晚輩吃了兩個月的悶虧才跟爸媽還有長輩求救,而這樣的黑心公司就是看準社會新鮮人沒有經驗,才會利用那些冠冕堂皇的廣告跟說詞來誘騙他們跟公司借貸。

後來是長輩們出面處理把剩下的借貸還清,然後拿出法律來要求對方解除合約,才將整件事情落幕,而那些堆積如山的垃圾商品,就讓晚輩自己好好處理勇敢面對自己錯誤的決定。其實無論網路也好報紙也好,總是有各種各樣的徵人廣告,這當中的陷阱跟危機都是大家必須多加注意的,你可以在求職的時候,先查詢該公司是否有合法的商業登記,然後透過網路搜尋該公司的營運狀況與評價,新鮮人在面試前最好告知長輩或朋友要去面試的公司地點跟日期,甚至請人陪同前往以保安全。

2020-10-22-借錢買房到底值不值得冒風險?

這幾天在臉書上看到一篇網友分享的真實經歷,他剛出社會的時候跟親友借錢自己開了間小店,很努力地在七年後還清債務,但是出租店面的房東一直將租金漲價,於是他下定決心一定要存錢買下一間店面,不再把每個月的辛苦錢都貢獻給房東。當然,下了決心就是跟銀行借錢負債的開始,依照現在的銀行利率已經非常優惠了,如果一間房屋你的貸款金額大約800萬,繳款年限設定在20年來說,每個月所要負擔的房貸就落在40000~50000間,這時候你就要考慮,借錢買房真的值得冒風險嗎?頭期款又從何而來?

想要買房的人有可能是打算自己居住,也有人打算買來當包租公,但目前很常見的就是拿來投資轉賣獲利,但是地價房價會不會上漲、這地區的行情會有什麼變化都是有很多的變數的,除非是打算自住,否則這些變化都可能讓買房這件事變的很容易或是很困難。我有個朋友前幾年就在桃園青埔購買了五年才會蓋好的預售屋,他就是典型的買房投資客,當初他四處借錢買房,我一度擔心他可能會周轉不過來,還勸他必須三思而後行。後來桃園青埔一帶有機場捷運、台灣高鐵、大型購物中心、綠帶公園等等,那附近的房價迅速攀升到高點,這一轉手獲利了幾百萬,證明他當初冒險借錢買房的眼光是正確的。

但是相反的,如果投資眼光錯誤,或是政府政策轉彎,而導致該地區的房價不但沒有上升反而下跌,那借錢買房導致的負債累累就會是你慘痛的經驗教訓了。所以除了投資房產的眼光要非常獨到幸運外,衡量自身是否有慘賠的能力,如果真的不幸投資失利了,這樣的風險自己能不能完全承擔。雖然說通貨膨脹會讓你在銀行借錢的金額越來越失去原有的價值,可是物價在未來日子裡上漲的可能性簡直是百分之百,所以最重要的還是在保障生活與經濟條件不受影響下,再去考慮借錢買房這件事。

如果不以投資為目標而是想買間一家人居住的房子呢?我個人的建議是仍然要維持一定的生活水準與經濟來源,然後想辦法再製造機會拓展財富,像是投資一些有穩定獲利的金融產品、努力將每個月收入提高、減少不必要開銷省下每一分錢等等,都是讓你買房的時候比較無後顧之憂的方式。借錢買房不難,難的是怎麼讓這筆債務跟你的生活達成一個平衡,不會因為這筆債務而使自己墮入更艱難的金錢困境才是最重要的。

2020-10-20-為什麼政府要重罰誘導借款買保單及用保單借款?

雖然說在台灣你去借款買保險或是用原有的保單借款都是合法的,政府單位不會限制你也不會有太多各方的規範。但是最近新聞經常報導,有一些銀行會用不正當手段鼓吹民眾向銀行借款去購買保險,或是某部分不良的保險公司及業務員會誘導民眾拿保單去借款進而再購買金融商品,這些單位及人員最後都被金管會重罰,這樣政府對於相關法規到底如何界定呢?我們平民老百姓該如何才不會淪為有心人士誘騙的對象,能夠保障自身的權益呢?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讓大家比較容易明白,如果你原本就有在某個保險公司投保,也繳交保費好多年,最近這家保險公司推出了新型的投資型保險,於是業務員打電話跟你推銷,但礙於你資金短缺能力不足所以無法購買,業務員就鼓吹你將原有的保單拿去借款,然後再向他購買這份新的投資型保險。以上的過程完全合法,在程序上也沒有爭議,但是要注意的地方就是,業務員是否有完整告知保單借款的利息計算與還款模式,是否有仔細查證你的還款能力,是否有說明清楚兩種保單與借款可能帶來的風險。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業務員如果沒有將所有該進行的流程都完整告知,只是一眛的推銷,那麼就是金管會重罰的對象。

除了保險公司及業務員必須盡到該盡的義務外,消費者本人也需要謹慎評估保單借款後自身的還款能力以及面對風險產生的承擔能力,都仔細考量過了再做購買才是保障權益唯一的辦法。有些人耳根子軟又容易貪心,當不良業務告訴你拿保單去借款再購買新的保險,獲利可以幫你繳交兩種保險的保費又可以繳交保單借款的本金時,千萬不要過度相信,投資本來就有賺有賠具有一定風險,如果所賺取的獲利能夠大於你的保險支出當然是最好,但如果沒有獲利反倒虧損,這樣的損失你負擔的起嗎?你有足夠的存款可以支出應繳的保費與借款嗎?

而我個人的建議是希望各位如果真的必須得使用到保單借款,是面對到很臨時需要應急周轉的狀況,而不是拿你應付不來的借款去做投資。而保單百百種,也不是每一種都能申請保單借款,能夠被受理借款的大部份是壽險、儲蓄險、投資型保險、還本型的保險等等,特別要注意的是當你累計的借款本金與利息超過你的保單價值時,保單就會被取消停止,如果期間發生事務需要保險理賠就會被拒絕了。

2020-10-18-有了借貸每月還款我還能存錢嗎?

人的一生當中借貸背負債款的情況很常見,當學生的時候可能有學生貸款,進入社會後可能會有車貸、房貸、信貸等等,真正可以一次付清大筆款項的能力對於小老百姓來說都很高的困難度,所以身上背債有借貸紀錄的經驗應該人人都有。但是如果在有借貸負債的情況之下還能存錢甚至投資呢?正常來說,只要你有固定的工作薪水,借貸負債的對象不是很多,金額也不會太大,在收入分配上其實都綽綽有餘。只要能夠做出正確的規劃,也要改變對金錢的觀念與消費的習慣,脫債自由的日子就離你不遠了。

當然前提之下是你的債權人不能太多,如果你有10個債權人,哪怕每個月每個人都償還幾千元,也會完全吞噬了你的收入,這時候你該做的不是怎麼規劃還款,而是要努力將這些借貸整合,把債權人整合成1~2人,你才有辦法進行下一個還款計劃的步驟。該怎麼整合也是考驗怎麼運用智慧的時候,你可以向銀行或是民間融資單位借貸一筆總數,然後把錢歸還給其他債權人,未來就只要向一個對象償還借貸,當中必須考慮到利息計算跟還款期限,衡量自身能力後就可以整合債務了。

整合完債權人數後,這時候你的壓力就會減低許多,原本你可能借貸10個人每個人10萬,每個月要歸還3000,光是每個月要支付3萬元就會讓你喘不過氣來了,更別論要存錢投資。整合之後,你可以提高歸還借貸的金額,債權人每個月可以收到較高的金額也會比較放心,你的薪水就還有1~2萬的運用空間。有了多餘的錢可千萬別想著花用,現在才是該妥善運用金錢的時候,扣除掉生活必須支出,剩下的錢或許所剩不多,但是先積存起來備用,存上幾個月後,自然就有一小筆可以投資的金額,像是定期定額的投資、申購小額股票、買份投資型保單、購買價位較穩定的黃金之類。

持續保持正確運用手邊的金錢,借貸債務慢慢地變少,投資得利後的存款也會逐漸增加,等到有一天所有的借貸債務都清償了,就是你開始累積財富的時刻。老人家都會告訴我,什麼叫有錢?其實沒有借貸沒有債務就是有錢,但也提醒大家,當債務減少手邊可運用的錢變多,千萬別得意忘形地開始揮霍,應該將投資金額提高,或是積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才能避免又陷入負債人生的困境中。

2020-10-16-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下)

當你遇到借錢不還的狀況,證據搜集齊全了,各項因素也都考量好了,如何透過法律途徑把錢討回呢?上篇有提到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一般人都認為這麼專業的文件一定要交給專業的律師或是專人撰寫,其實並不是一定的,存證信函最主要的目的還是在於表明自己債權人的立場,然後要求對方在設定的時限裡出面處理或是給予回應,基本上是通知對方的作用,而存證信函本身則是沒有法律效力,而是證明「你曾經透過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還錢」這個動作。當債務人收受存證信函卻仍然賴帳不理會,這時候就可以正式進入法律程序。

那麼如果對方有回應了也願意解決該如何處理?我個人的建議是雙方可以到區公所或是法院聲請調解,調解委員會會根據雙方最大利益下去做調解,而調解後的結果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這當然是最完美的結果,但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功,或是寄發存證信函對方也不理會呢?先別急著提告,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這時候上篇我所說的借錢關係證據就非常重要了,只要能證明彼此有借錢關係的存在,以書面向發院提出支付命令即可。如果法院確認你們借錢關係成立,就會去查閱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聲請查封並拍賣這些財產來支付債務。

支付命令提出了還是討不回錢又該怎麼辦呢?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像是債務人名下根本沒有財產,或是你手邊證明借錢關係的證據不足,又或是債務人根本不承認借錢關係。像是對方名下沒有財產,你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債權憑證,也就是說你可以憑著這個憑證,隨時到國稅局查察對方是否名下有增加財產,然後再聲請執行。倘若是債務人根本不想處理借錢事宜,最後就只能進入法律訴訟程序,無論是自己寫訴狀還是委任律師辦理,走到這一步就是最糟糕的情況。

必須注意的地方是,要提告是需要先繳交費用給法院的,如果你當初借錢的金額是50萬,法律規定的訴訟裁判費用就是金額的1%,也就是5000元整,這筆錢是要先繳交給法院當做規費的。在這裡還是要提醒大家,借錢給人的債權是具有時效性的,在上篇有詳細的告訴大家,除了債權期限外,要求利息給付也是有時效並且有年息20%的限制,這個部份在提出借錢的民事訴訟時都要特別注意。寫了好幾篇有關借錢救急的相關法律小常識,還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的,在借錢救急之前多三思多準備多搜證,保障自身權益才是最重要的。

2020-10-14-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重感情的台灣人通常都會犯一個很嚴重的毛病,就是礙於情面不會要求對方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基於莫名的信任往往只有口頭約定,這時候要證明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就會十分困難。那如果真的沒有這些書面資料該怎麼辦呢?那就找尋看看有沒有借錢給對方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或是有證人可以證明等等,雖然證據力相對薄弱,但也可以成為日後法庭上的助力之一。當然,你能搜集到越多與債務人有借錢關係的證據,進入下一個步驟成功的機率也就越高,這些錢能回到你口袋的機會也隨之增加。

證據都有了該怎麼進行下一步呢?在走上法律途徑之前不妨再考慮幾個因素,你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看他願不願意坦誠面對溝通協商,給他一個時限做出回應,如果對方仍然不理不睬,就直接進入法律程序吧!還有就是檢視一下你手邊有關借錢的證據是否充足,如果真的只有口頭約定而沒有白紙黑字,甚至連對話紀錄都沒有,其實就不要浪費錢去法院,因為敗訴的機會非常高。再來就是時效性,在台灣的法律裡消費借貸關係是15年的請求時效,也就是說超過15年的債務你就無法討回。

在這裡提到的15年請求時效僅止於單純的消費借貸關係喔,如果像是利息、利潤、分紅、租金、贍養費、勞保費、管理費、加班費等等的費用,消滅時效的期間是5年,而因為刑事案件判賠的賠償金,消滅時效的期間則是2年。要特別注意的就是本票跟支票一樣是有時效性的,所以在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時,如果對方有另簽本票或支票,就要在日期的設定上多加小心了。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重感情的台灣人通常都會犯一個很嚴重的毛病,就是礙於情面不會要求對方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基於莫名的信任往往只有口頭約定,這時候要證明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就會十分困難。那如果真的沒有這些書面資料該怎麼辦呢?那就找尋看看有沒有借錢給對方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或是有證人可以證明等等,雖然證據力相對薄弱,但也可以成為日後法庭上的助力之一。當然,你能搜集到越多與債務人有借錢關係的證據,進入下一個步驟成功的機率也就越高,這些錢能回到你口袋的機會也隨之增加。

證據都有了該怎麼進行下一步呢?在走上法律途徑之前不妨再考慮幾個因素,你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看他願不願意坦誠面對溝通協商,給他一個時限做出回應,如果對方仍然不理不睬,就直接進入法律程序吧!還有就是檢視一下你手邊有關借錢的證據是否充足,如果真的只有口頭約定而沒有白紙黑字,甚至連對話紀錄都沒有,其實就不要浪費錢去法院,因為敗訴的機會非常高。再來就是時效性,在台灣的法律裡消費借貸關係是15年的請求時效,也就是說超過15年的債務你就無法討回。

在這裡提到的15年請求時效僅止於單純的消費借貸關係喔,如果像是利息、利潤、分紅、租金、贍養費、勞保費、管理費、加班費等等的費用,消滅時效的期間是5年,而因為刑事案件判賠的賠償金,消滅時效的期間則是2年。要特別注意的就是本票跟支票一樣是有時效性的,所以在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時,如果對方有另簽本票或支票,就要在日期的設定上多加小心了。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準備借錢篇

寫了那麼多有關借錢的文章,我想想還是把一些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小常識整理給大家,畢竟人都有需要借錢救急的時候,無論對象是親朋好友還是同事,先把借錢的相關法律都摸清楚了,才能在借錢的時候也保障自己的權益。在借錢給別人之前,其實以我的經驗來說,要有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的心理準備,所以,如果你不是真的有那筆閒錢,或者是你絕對要求對方要清償款項,真的就不要跟任何人有借錢關係。否則未來如果真的遇上了借錢不還的狀況,傷了彼此感情事小,要頻繁的上法院打官司才是最麻煩的地方。

所以當你已經有了借錢可能很麻煩的覺悟,就必須正規正矩的按照步驟來保障自身的權益,首先就是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簽立。這個步驟請千萬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而忽略,我個人認為要求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不僅不傷感情,反而藉由簽立字據能夠將彼此的借貸關係確定清楚,也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而借據或借款契約書上頭要仔細明列出借錢的金額、借錢的期限、利率的計算、雙方的身份證資料以及這筆錢交付的方式,尤其是交付方式要寫的很清楚,例如債權人已將多少金額交付給債務人並親自點收,才能證明這筆錢有確實借出去,提醒大家的是不要把錢交付給第三人轉交,避免未來有所爭議。

至於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填寫方式,我寫過非常多篇文章詳細敘述過了,大家可以搜尋舊文就能瞭解該怎麼填寫。但最近有個朋友在這方面很明顯的吃了大虧,某人在5月時跟他開口借錢100萬元,雖然有簽立借據,也有把所有該填寫的資料明列在上頭,但是對方為了能夠讓我朋友更安心的借錢給他,就在借據上寫著:「借款期間自民國X年X月X日起至民國X年X月日止,期間做為投資XX之用,除原有利息計算外,所獲利潤將給予甲方50%。」後來這筆錢對方根本沒有償還過一期,於是朋友告上法院討回公道,但是被法官認定是投資虧損不得追討為由,就這麼損失了100萬。

所以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就很單純的寫清楚債權人跟債務人的借錢關係就好,不需要債務人寫上借錢的理由或是任何這筆錢的用突,甚至千萬不要因為貪圖那點利潤就讓自己的權益受損。還有就是記得要求對方另外簽立本票,或是提出其他的擔保人或擔保品,當借錢的金額比較大,或是你覺得需要更多的保障時,向對方提出這些要求是非常合理的,甚至要求對方提出不動產來設定抵押權,就更可以多一份保障了。

« Older Ent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