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哭鬼借貸
我要愛哭鬼 我是一位編劇
建立正確稅法觀念
黃爸爸結匯美金30
1萬元到兒子的北京帳戶,後續換成人民幣部位,或許看漲升值行情。
但這筆新台幣996萬元的高額贈與稅與罰金確達349萬元,侵蝕本金35%,而人民幣升值會彌補35%的稅負嗎?衡量投資商機,必須兼顧稅法觀念,以免因小失大。
貼心叮嚀/捏造借據 漏洞百出更麻煩
社會流傳以為個人單筆匯款不要超過30萬美元及全年度合計勿超過100萬美元,就不會被查稅,本案就是最好的破除謠言判決書。
若以私人借貸(借據)主張,欲排除贈與課稅事實,大多以敗訴收場。捏造的借據,反而漏洞百出,以謊圓謊,錯上加錯。
借據(契約書)一定要匯款前立約,約定事項完備,若能公證日期,才有說服力。
借款人必須如期依約繳息還本,出借人必須申報綜所稅之私人借貸利息所得,以上環節缺一不可
黃爸爸從台灣個人帳戶匯款30萬美元到兒子在北京的銀行帳戶,又匯款10萬美元到女兒在印尼的銀行帳戶。國稅局發單課徵黃爸爸補稅加罰共465萬元。黃爸爸拿出借款證明,而且借款人也有付利息給黃爸爸,為何國稅局還是不承認借貸契約書?黃爸爸匯款到女兒的印尼帳戶後,錢就轉入黃媽媽帳戶,實質上,這是黃爸爸的夫妻贈與行為,為何要課徵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