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借貸文章

關於借錢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我有位朋友的父母向地下錢莊借了15萬跑路
聽幾位朋友說地下錢莊的手段十分殘忍,且利息五天十天就算一次,他們的父母已經跑路,而他卻不敢去學校唸書

因為

他們得知錢莊的人會綁架欠債人的小孩加以毆打,虐待,逼迫負債者出面 而我矛盾的是 這些手段全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我想

這些避債者也都了解 但是

若當真抓了人的話 那地下錢莊也是得負法律責任的不是嗎? 欠錢還錢是當然的事 不過 畢竟小孩是無辜的 況且 就算當事人跑路 錢莊應該也是有能力利用其他合理化的方法去處理 不是嗎?(據說前莊是全省都有線的) 實在

很替那位朋友感到不平

而我回答說
錢莊因為放出來的錢都是她們的
所以手段一定會比較激烈
畢竟她們都是兄弟
利息的部分 可能是違法沒錯
但是當初他門借錢的時候應該有說很明白
所以也是她們自己願意的吧
其實借錢收利息沒違法 只是不能收太高
討錢也沒違法 只是不能用違法的手段罷了
較你朋友家人出來面對吧
其實大家對於我們債務處理公司

大多抱持負面的看法

認為我們只會恐嚇 暴力 威脅 或只會使用不法的方法

其實大家都錯了 請大家不要光看電視 都聽一些負面的報導

其實也是有正派經營的公司 阿

我們秉持一個原則

用合法的方式 讓債務人來處理他的債務

所以請大家不要用有色的眼光來看我們

我們不是兄弟 也不是黑道 更不是流氓

但是有一個更好的辦法就是
直接找林代書借錢

還錢

你的母親跟地下錢莊借錢

一定會簽下借據或本票

這個可以證明他們之間有借貸關係

地下錢莊要處理一條帳

一定會從最容易的地方下手

借款人還不出錢來 當然會找家人

看看家裡的人願不願意幫忙

如果你沒有抓到對方重利 恐嚇 傷害的證據

只是對方出現你就報警的話

就算警察來了 也只是來看一下

叫你媽欠錢要還而已

基本上有債務關係是事實

警察也沒辦法管
以為報警就能解決所有的事情
法條拿來貼一貼就想賺點數

實際上 現在的警察 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對方能提出借據證明雙方有債務關係

你們又無法證明對方有犯法的行為

那對不起 警察管不了這種民事糾紛

就像你去報案說有人要打你

他會要你被打了驗好傷再來報案

就是這麼簡單

地下錢莊,往往標榜著好借錢的旗號做廣告,而借款人,此時多半因

為信用破產或是其他因素如借貸金額上限已滿,因而無法向銀行借款

,此時只能選擇地下錢莊作為借款對象,可是麻煩也隨之而來

對方只說「你把錢還來,本票、你弟的身份證就還你」,結果之前還

的只夠還利息,現在還要想辦法一次還兩萬塊,搞到整個人仰馬翻欲

哭無淚。每個禮拜對方就到她公司門口等下班,她只好把錢交出來。

我的看法是,身為老姐,沒必要揹老弟的債,反正老弟跑了,過一段

時日就報失蹤,躲得夠久就報死亡,這筆債就沒事了。

美國總統故事

林肯拒绝借钱的故事:
  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曾连任美国总统。江斯顿是美国总统林肯继母的儿子,他来信向林肯借钱,林肯以此信回复了他。

  亲爱的江斯顿:

  你向我借80块钱。我觉得目前最好不要借给你。所有的问题都源于你那浪费时间的恶习,改掉这种习惯对你来说很重要,而对你的儿女则更为重要。因为,他们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在没有养成闲散的习惯之前,尚可加以制止。我建议你去工作,去找个雇人的老板,为他“卖力地”工作。为了使你的劳动获得好的酬金,我现在可以答应你,从今天起,只要你工作挣到一块钱或是偿还了一块钱的债,我就再给你一块钱。

  这样的话,如果你每月挣10块钱,你可以从我这里再得到10块钱,那么你一个月就可赚20块钱。我不是说让你到圣路易或加利福尼亚州的铅矿、金矿去,而是让你在离家近的地方找个最挣钱的工作——就在柯尔斯县境内。

  如果你愿意这样做,很快就能还清债务。更重要的是你会养成不再欠债的好习惯。但如果我现在帮你还了债,明年你又会负债累累。照我说的做,保证你工作4、5个月后就能挣到那80元钱。你说,如果我借给你钱,你愿意把田产抵押给我,若是将来还不清钱,田地就归我所有。

  胡说八道!假如你现在有田地都无法生存,将来没有了田地又怎么能存活呢?你一向对我 很好,我现在也不是对你无情无义,如果你肯采纳我的建议,你会发现,对你来说, 这比8个80块钱还值!
但是我們畢竟不是林肯
所以真的有需要時還是要靠林代書

錢商的故事

從前有個專做銀錢兌換生意的商人,在錢幣市場上開了個鋪子,做起買賣來。
有一天,他從鋪子裏回家,身邊帶著一袋金錢,從一夥小偷身邊經過。這夥小偷望著那袋金錢,非常眼紅,可一時又想不出好的辦法。這時,他們中一個詭計多端的傢夥,向夥伴們誇口說:“我有辦法把他手中那袋錢弄到手。”

“什麽辦法?”夥伴們不相信。
“你們等著瞧吧!”這傢夥顯得滿有把握,隨即跟蹤錢商去了。

錢商回到家中,把錢袋放在桌子上,然後預備洗手做禮拜。他一邊吩咐女僕:“我要做禮拜,給我打盆水來洗手吧!”一邊急急忙忙到廁所去小便。女僕照他說的,小心翼翼去打水,可她一時疏忽大意,忘了關大門,這下可給了那個小偷機會了,他輕而易舉地闖了進去,拿了擺在桌子上的錢袋,立刻溜之大吉。

他回到夥伴中,講起偷錢的經過,不由洋洋得意。
夥伴們聽了他這番話,都咂舌稱讚,說:“向萬能之神安拉起誓,不可否認,你確實要算最精明強幹的人了。這件事幹得尤其出色,這可不是任何人都能夠做得到的。不過現在錢商家中一定鬧翻天了。你想,那個商人從廁所出來,發現錢袋不見了,必定要責怪女僕,並且痛打她。這樣看來,你幹的這件事情就不是盡善盡美了!你要能拯救那女僕,使她免除嫌疑,不被打罵,那才真正算得上好漢哩。”

“若是安拉的意願,我一定要拯救那丫頭,不讓她受冤枉。”

騙子說完後,離開夥伴們,又跑回錢商家的門前。
他側耳一聽,女僕被主人鞭撻得悲哀哭泣,悲慘不已。他迫不及待地,使勁把門一敲,馬上聽見商人的聲音:“誰敲門呀?”

“我呀,你鋪子隔壁那家的僕人。”騙子隨口撒謊道。

錢商開了門,問道:“你找我有什麽事?”

“我們主人向你致意。他說,你怎麽這樣粗心,怎麽會把這一袋金錢扔在鋪子門前,也不收拾就走了?要是別人把它拾走,損失可就大了,幸虧我們主人發覺,替你收了起來。”騙子說罷,拿出錢袋來。

錢商一見錢袋,非常詫異,嘀咕著:“這是我的那袋錢呀!”

“向安拉起誓,你得給我們主人寫張收據,我才能把錢交給你呢。”騙子故作鎮靜,“不然,我恐怕主人會懷疑我沒交錢呢。請你寫張收據,蓋上私章吧。”

錢商當然深信不疑,轉回家去寫收據。

這時,騙子帶著錢袋,轉身一溜煙地逃得無影無蹤。這樣,女僕洗清了冤屈,錢袋也到了那騙子手

來源大紀元文化網

如何借錢,借錢方法

一提起借錢,沒有幾個人不膽戰心驚的。有限的幾張鈔票,好端端地隱居在自己口袋裡,忽然一隻手伸過來把它帶走,真教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借錢的威脅不下於核子戰爭:後者畢竟不常發生,而且同難者眾,前者的命中率卻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隻手卻是朝你一個人伸過來的。

借錢,實在是一件緊張的事,富於戲劇性。借錢是一種神經戰,緊張的程度,可比求婚,因為兩者都是秘密進行,而面臨的答覆,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遠留下,失敗的求婚人離去,永遠離去;可是借錢的人,無論成功或失敗,永遠有去無回,除非他再來借錢。

除非有奇跡發生,借出去的錢,是不會自動回來的。所謂「借」,實在只是一種雅稱。「借」的理論,完全建築在「還」的假設上。有了這個大膽假設,借錢的人才能名正言順,理直氣壯,貸錢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致於毫無希望。也許當初,借的人確有還的誠意,至少有一種決心要還的幻覺。等到借來的錢用光了,事過境遷,第二種幻覺便漸漸形成。他會覺得,那一筆錢本來是「無中生有」變出來的,現在要他「重歸於無」變回去,未免有點不甘心。「誰教他比我有錢呢?」朦朦朧朧之中,升起了這個念頭。「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當初就是因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錢,現在要還錢給人,豈非損不足以奉有餘,簡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還錢的念頭漸漸由淡趨無。

久借不還,「借」就變了質,成為——成為什麼呢?「偷」嗎?明明是當面發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搶」嗎?也不能算搶,因為對方明明同意。借錢和這兩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後者往往施於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於親朋之間。此外,偷和搶定義分明,只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還——也許就叫「賴」吧?—— 對「受害人」的影響雖然相似,其「罪」本身卻是漸漸形成的。只要借者心存還錢之念,那麼,就算事過三年五載,「賴」的行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還,而是還沒有還。」這中間的道理,真是微妙極了。

借錢,實在是介於藝術和戰術之間的事情。其實呢,貸方比借方更處於不利之境。借錢之難,難在啟齒。等到開了口,不,開了價,那塊「熱山芋」就拋給對方了。借錢需要勇氣,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氣吧。這時,「受害人」的貸方,惶恐觳觫,囁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腸,藉詞推托的樣子。技巧就在這裡了。資深的借錢人反而神色泰然,眈眈注視對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這種情勢下,無論那「犯人」提出什麼理由,都顯得像在說謊。招架乏力,沒有幾個人不終於乖乖拿出錢來的。所謂「終於」,其實過程很短,「不到一盞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月底一定奉還」,到了門口,客人再三保證。「不忙不忙,慢慢來。」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嘗君的氣派。

當然是慢慢來,也許就不再來了。問題是,孟嘗君的太太未必都像孟嘗君那麼大度。而那筆錢,不大不小,本來也許足夠把自己久想購買卻遲疑不忍下手的一樣東西買回家來,現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惱人。月底早過去了。等那客人來還嗎?不可能。催他來還嗎?那怎麼可以!借錢不還,最多引起眾人畏懼,說不定還能贏人同情。至於向人索債,那簡直是卑鄙,守財奴的作風,將不見容於江湖。何況索債往往失敗;失財於前,失友於後,花錢去買絕交,還有更愚蠢的事嗎?

既然是這樣,借錢出去,就不該等人來還。所謂「借錢」給人,事實上等於「送錢」給人,區別在於:「借錢」給人,並不能贏得慷慨的美名,更不能贏得借者的感激,因為「借」是期待「還」的,動機本來就不算高貴。參透了這點道理,真正聰明的人,應該乾脆送錢,而絕不借錢給人。錢,橫豎是丟定了,何不磊磊落落,大大方方,丟得有聲有色,「某某真夠朋友!」聽起來豈不過癮。

當然,借錢的一方也不是毫無波折的。面露寒酸之色,口吐囁嚅之言,所索又不過升斗之需,這是「低姿勢」的借法,在戰術上早落了下風。在借貸的世界裡,似乎有一個公式,那就是,開價愈低,借成的機會愈小。照理區區之數,應該很容易借到,何至碰壁。問題在於,開價既低,來客的境遇窮蹇可知,身份也必然卑微。「兔子小開口」,充其量不過要一根胡蘿蔔巴。誰耐煩去敷衍一隻兔子呢?

如果來者是一個資深的借錢人,他就懂得先要大開其口。「已經在別處籌了七八萬,能不能再調兩萬五千,讓我周轉一下?」獅子搏兔,喧賓奪主,一時形勢互易,主人忽然變成了一隻小兔子。小兔子就算捐軀成仁,恐怕也難塞大獅的牙縫。這樣一來,自卑感就從客人轉移到主人,借錢的人趾高氣揚,出錢的人反而無地自容了。「真對不起,近來我也一——(也怎麼樣呢?「捉襟見肘」嗎?還是「三餐不繼」呢?又不是你在借錢,何苦這麼自貶?)——我也——先拿三千去,怎麼樣?」一面舌結唇顫,等待獅子宣判。「好吧。就先給我——五千好了。」兩萬五千減成一個零頭,顯得既豪爽,又體貼,感激的反而是主人。潛意識裡面,好像是客人免了他兩萬,而不是他拿給客人五千。這是「中姿勢」的借法。

至於「高姿勢」,那裡面的學問就太大了,簡直有一點天人之際的意味。善借者不是向私人,而是向國家借。借的藉口不再是一根胡蘿蔔,而是好幾根煙囪。借的對象不再是個人,而是千百萬人。債主的人數等於人口的總數,反而不像欠任何人的錢了。至於怎麼還法,甚至要不要還,豈是胡蘿蔔的境界所能瞭解的。

借錢藝術

  一提起借錢,沒有幾個人不膽戰心驚的。有限的幾張鈔票,好端端地隱居在自己口袋裡,忽然一隻手伸過來把它帶走,真教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借錢的威脅不下於核子戰爭:後者畢竟不常發生,而且同難者眾,前者的命中率卻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隻手卻是朝你一個人伸過來的。

  借錢,實在是一件緊張的事,富於戲劇性。借錢是一種神經戰,緊張的程度,可比求婚,因為兩者都是秘密進行,而面臨的答覆,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遠留下,失敗的求婚人離去,永遠離去;可是借錢的人,無論成功或失敗,永遠有去無回,除非他再來借錢。
除非有奇跡發生,借出去的錢,是不會自動回來的。所謂「借」,實在只是一種雅稱。「借」的理論,完全建築在「還」的假設上。有了這個大膽假設,借錢的人才能名正言順,理直氣壯,貸錢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致於毫無希望。也許當初,借的人確有還的誠意,至少有一種決心要還的幻覺。等到借來的錢用光了,事過境遷,第二種幻覺便漸漸形成。他會覺得,那一筆錢本來是「無中生有」變出來的,現在要他「重歸於無」變回去,未免有點不甘心。「誰教他比我有錢呢?」朦朦朧朧之中,升起了這個念頭。「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當初就是因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錢,現在要還錢給人,豈非損不足以奉有餘,簡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還錢的念頭漸漸由淡趨無。

但是真的要借錢怎麼辦
這個時候就要找林代書

沒錢萬萬不能

常言道:金錢萬惡,可是大部份人都便止於此,沒有再往下去想,有的也是連番道德說教。金錢成為庸俗的代名詞,簡言之,就是中文說的「銅臭」,

這位社會學家名叫齊美爾(George Simmel),台灣聯經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文集(譯者為大陸學者顧仁明及李猛),名為《金錢、性別、現代生活風格》,在華人地區唸社會學的人,若聽過他的名字已相當難得,讀過他的文章肯定寥寥可數,他之所以被人遺忘,與他的生平及學術風格很有關係。

生於十九世紀末的齊美爾頗為倒霉,他雖然備受韋伯(Max Weber)贊賞,可是一直連一個大學專任教席也拿不到,大學不發薪水給他,只聘他為編外教授,要靠學生的聽課費維生,直至他死前四年(1914),才給他一個正式教授名銜。

他最著名的作品,要算是《金錢哲學》,台灣的翻譯本亦收錄了書中的一部份,名為<現代文化中的金錢>。他當然也同意金錢使人際關係變得疏離,但金錢同時使人變得自由獨立,具創造力量,不用看別人面色做人,因為生產者在金錢經濟下,不再依賴特定關係而活(例如農民-土地-地主),而是依賴金錢過活,人便自由地組合起來。

但金錢所創造出來的自由,使人際關係變得工具性,物質性的消費交易,使人進入理性的生存模式,因為金錢要求的計算性與準確性,人的理智壓過感覺與心靈,所有事情都可以用量化來計算,事物的差別變得不重要,理性制度與文化滲入生活裏,形成所謂客體化(objectivization),例如談戀愛找對象要計算一下各自值多少;勞動價值以金錢來衡量;「性」可以買也可以賣,分成各種等級;友情的深淺可能以能向對方借多少錢,拿多少好處來衡量。

以上的說話幾乎所有人都同意、都會說,但齊美爾的精彩之處,是接下來的分析:他指出,金錢把所有人類關係變得平庸,但同時,金錢帶來的自由使人卻更追求個體,個體價值越高,因此形成了個體化(individualization)與客觀化的對立。

例如他在<現在和將來的賣淫瑣談>中問了一個有趣的問題:既然我們的社會一切都向錢看,為甚麼我們現代社會對「賣淫」比以前更不能容忍?這令我想到台北市禁公娼、其他城市努力掃黃這些有趣例子。

齊美爾解釋道,前現代社會的「性」總是與社會關係連繫起來,男女婚姻要由家族作主便是一明證,但現代社會在金錢及其他力量驅使下,個體得到解放,「性」也同時被視為個體珍貴的一部份,但金錢的魔力(不是性交易本身)使「性」量化及平庸化起來,反而好像變得價值很低,而中產階級無法面對這種落差,因此以道德口號大力禁娼。

齊美爾沒有提出甚麼簡單解決辦法,但他指出,以道德來指摘及懲罰妓女,不會使性工作消失,因為人有這個需要,但禁娼及責難娼妓,卻要她們成為現代社會矛盾的代罪羔羊,妓女因她們的「性」,所以地位只會變得更低,既然我們社會已承諾了人得到自主,妓女的「性」及其地位也應提升而非被降格。

齊美爾有趣之處,一方面正如編者劉小楓所說,對現代社會的分析非常獨特而悲觀,另一方面,他也有積極樂觀的一面(台灣出版這本文集便沒有收錄這方面文章了),他並不認為我們要回到過去,或自上而下重整一種道德或社會秩序,用來壓抑個體性(individuality),所以他既反對資本主義工業化,也反對列寧式的社會主義,他寄望於以創造性個體(creative individual)為出發點,轉化金錢及理性制度帶來的價值文化;實驗小團體式的社會主義是他的理想,他較推祟的是以傅立葉(Fourier)為宗師的法國小型社會主義合作社(妓女可否成立合作社?)。

越說越遠了,但上一個世紀初的齊美爾強調人的創造性,與新經濟時代追求的「創意」可能仍有點相干,他也許提醒我們:創造性就是要反對平庸化,如果創意的多少單單只以金錢來衡量,恐怕也沒有甚麼創意可言了。

錢的價值

「如果你有一億元,買一樣東西,你要買什麼?」我在上課時問道。

「買房子。」幾個學生異口同聲道。

「假設你現在已經有房子,居住的品質也不錯,你會用一億元買什麼?」我環顧全班繼續問。

「買顆鑽石。」有個同學搶答道。

「有人看過戴著一億元的鑽石,在路上走來走去的人嗎?」我微笑問道,學生們都搖搖頭。

「那能不能想點,比較建設性的答案?」我再問道。

「買架私人飛機」有個同學回應。

「但是你買飛機後,飛機的維護貴,聘用機師的費用可能要另用一筆錢。」我說道。

錢的購買力有限

「嗯~,那麼買個小島也不錯。」有個同學說道。

「即使位處偏僻的無人島,也很少國家願意出售。還有沒有別的挑選?」我大聲追問道。

有一個男同學小聲道:「買個美女,老師認為如何?」

「說的好,的確有不少有錢男人想這樣行。不過請問你對美女的定義是什麼?」我反問道。

「就像模特兒、女演員、女歌星等嘛。」他很自然地回應。

「你認為那是美嗎?真正的美,是可以用金錢來劃等號嗎?你認為能夠用金錢買來的模特兒、女演員、女歌星,能配得上『美』這個字嗎?我認為金錢無法兌換真正的美,那些有錢的男人買到的,絕對不是美女,女性是要男人用委身之愛贏得的。所有的女性都是美女,不在化妝,不在打光,不在服裝,而在真愛。珍愛會使女性變美女。金錢不能兌換真愛。」我靜靜地說道。

錢的管家

「那麼,老師會買什麼?」有個女同學問道。

我低頭在講桌前,緩緩地來回走了一趟,沉思後,才鄭重去宣布道:「我不知道。」

「什麼,老師不知道,還要問人家?」同學們說道。

「我只想查訪,市場上有沒有一億元的商品?錢的確能夠買許多東西,卻買不到東西背後的價值。價值愈貴重的,金錢就愈買不到。不多的錢可以買的東西多,愈多的錢能買到的東西反而少,多到一億元,幾乎買不到東西。」我說明道。

「那麼,賺一億元有什麼用?」同學立刻追問。

「讓人學習管理錢,好將一億元,用在正確的事上。所以有錢最大的好處,是學習背負較大的責任。錢來自社會,有錢的人就必須學習回饋社會,否則不配稱為金錢的管家。錢來自國家,有錢的人必須為國家營造更多就業的機會,否則不能稱為好的事業家。」我說明道。

「如果,有錢的人責任重,為什麼還要成為有錢的人?做個無拘無束的窮人,也不錯啊。」學生不解道。「錢代表『能力』,有錢的人能夠推動事情的進行;錢代表眾人相互的『信任』,有錢的人穩定金錢的流通,就可以穩定社會;錢代表政府的公權力,有錢的人支持公權力,給人對未來信心;錢代表一種『標籤』,有錢的人可以指出商品的存在與價格;錢也代表『成就』的指標,有錢的人是幫助別人有成就的催化劑。有錢不是錯,貪愛錢財才是罪。至於無拘無束的是流浪漢,他們是別人的負擔,虛度自己人生,輕看自己生存的意義,完全不值得羨慕。」我說明道。

貪錢的關鍵

「為什麼是貪愛錢財是罪,有那麼嚴重嗎?」學生愈問愈深入。「錢是中性的,當人用『慾』來追求錢,錢就會變質成他的崇拜與偶像。錢在貪心人的心中,會產生許多的偏差。人會用錢證明自己的能力,顯出內心的驕傲;滿足自己的享受,顯出不知足的貪婪;對未來產生的假性安全感,以為金錢可以保障未來。我們頂多用錢買保險,不能買保證。」我說道。

「但是,沒有錢的人連保險也買不到,對未來不是更沒又保障嗎?」學生直接反應道。

「保險是社會風險的共擔,你們日後可以去投保,此外還有儲蓄,與投資、基金、外匯、外幣、買賣等金錢的買賣與投資。有人可以利用投資,以少錢作為賺多錢的槓桿,但是賺錢多的地方,風險也多。若有人宣稱他對投資市場有透徹的了解,或是知道內線交易的管道,不要輕信他們,世界沒有賺暴利的捷徑,如果有,一定是非法。」我仔細地說明。

成功的定義

「那麼,老師,一個人要擁有多少錢才算『成功』?」學生繼續問道。

「那要看你如何定義成功?我對成功的定義是『多多』,能夠多多與人分享,多多享受分享的喜悅。賺錢的目的在多多。」我說道。

來源張文亮老師

借錢感想

借錢是檢驗朋友的照妖鏡。於是某個夜晚他跟所有的朋友發了一條借錢的短信。回復的人有三種:一,乾脆不回;二,回復最近手頭緊或有別的用錢的理由;三,只有一個平時不怎麼聯繫的朋友很慷慨的問要多了,出了什麼事?於是作者得出結論:朋友,不一定是那個常聯繫的;而是在你需要的時候義無反顧的伸出援助之手

話説看到那篇文章的前天晚上正好有一同事發短信過來借錢。我回復第二種,但是並不是藉口,事實就是如此。想起那篇文章突然覺得自己真實的有點噁心,恨自己應該想點辦法也借給人家了。原本這個同事對我很熱情,從此以後見面很少打招呼。

最近這兩個月也很有意思,今天這個明天那個,都是要借錢。借還是不借,這是一個問題。其中一個剛借了不到20天,才還又借甚至算好發工資的日子。沒事不聯繫,聯繫必借錢。甚至深諳借錢的道理: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我真不知道這時候朋友是什麼,是免息的信用卡嗎?

另一位借錢看病,我倒是想借啊。可是工作生活一塌糊塗,前幾天剛跟別的人借。是不是借錢借多了也養成了一種習慣?

這些借錢的人並不是我心中真正的好朋友。年少時的同窗,一起共事的同事。遠在他鄉漂泊,如果有時難住了借點錢又有什麼可以非難的呢?只怕總是把自己的生活弄的一團糟,習慣了拉朋友一起買單。最後落得無人救濟,卻感嘆人情冷漠。

曾經也因為錢失去了很好的朋友。剛畢業工作之時,三年的同窗好友説的是讓我和她同住一個房子,一起吃飯。一個月後因為工作原因來到南方卻被朋友指白吃白喝不給錢,欠錢不還。。。。。。在那些最艱難的日子聽自己最好的朋友説這樣的話,除了流淚沒有狡辯的力氣。原本我是多麼感激這位朋友啊!往她賬戶打錢之時將所有的友情一併還給了她。五年過去了,這位昔日好友結了婚女兒兩歲多了,再也沒有説過一句話見過一次面。往後也是陌路。

也許能開口借錢的都是把自己當成作好朋友。可是借錢有風險啊,難道不怕扼殺了友誼麼?

借錢真能看出真假朋友嗎?也許吧。真真假假自己怎會不心知肚明呢?

所以缺錢時找林代書
就不需要開口借錢了

借錢一定要還

久借不還,「借」就變了質,成為——成為什麼呢?「偷」嗎?明明是當面發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搶」嗎?也不能算搶,因為對方明明同意。借錢和這兩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後者往往施於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於親朋之間。此外,偷和搶定義分明,只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還——也許就叫「賴」吧?—— 對「受害人」的影響雖然相似,其「罪」本身卻是漸漸形成的。只要借者心存還錢之念,那麼,就算事過三年五載,「賴」的行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還,而是還沒有還。」這中間的道理,真是微妙極了。

借錢,實在是介於藝術和戰術之間的事情。其實呢,貸方比借方更處於不利之境。借錢之難,難在啟齒。等到開了口,不,開了價,那塊「熱山芋」就拋給對方了。借錢需要勇氣,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氣吧。這時,「受害人」的貸方,惶恐觳觫,囁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腸,藉詞推托的樣子。技巧就在這裡了。資深的借錢人反而神色泰然,眈眈注視對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這種情勢下,無論那「犯人」提出什麼理由,都顯得像在說謊。招架乏力,沒有幾個人不終於乖乖拿出錢來的。所謂「終於」,其實過程很短,「不到一盞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月底一定奉還」,到了門口,客人再三保證。「不忙不忙,慢慢來。」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嘗君的氣派。

  當然是慢慢來,也許就不再來了。問題是,孟嘗君的太太未必都像孟嘗君那麼大度。而那筆錢,不大不小,本來也許足夠把自己久想購買卻遲疑不忍下手的一樣東西買回家來,現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惱人。月底早過去了。等那客人來還嗎?不可能。催他來還嗎?那怎麼可以!借錢不還,最多引起眾人畏懼,說不定還能贏人同情。至於向人索債,那簡直是卑鄙,守財奴的作風,將不見容於江湖。何況索債往往失敗;失財於前,失友於後,花錢去買絕交,還有更愚蠢的事嗎?

所以只有跟林代書借錢他才不會一直找你麻煩
但是前題是
有借有還在借不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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