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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正確的借貸契約決定你的錢討不討的回

寫了那麼多文章,我也常告訴大家,其實借貸並不需要覺得丟臉或是矮人一截,資金之間的往來是人與人一種培養關係的重要媒介,凡是借貸給人或是向人借貸,這當中的信用、責任、誠意、包容,都有機會能將這段關係培養成好與壞。姑且不論借貸關係中那些人情事故,交情再好也都得替自己買份保障,這時候,正確的借貸契約就能避免掉許多不必要的糾紛,也能確保這段借貸關係的存在,日後追討這些金錢才算有憑有據。

前陣子才聽朋友說過去這一年他幾乎都在跑法院,原因就是幾年前他的一位老員工跟他借貸50萬元,當下沒有簽立借貸契約,只有口頭約定什麼時間清償。去年這位老員工開始有了失智的症狀,對於借貸50萬一事完全已經記不得,朋友只好訴諸法律對簿公堂,但沒有簽定借貸契約實在很難追討。現在的社會,與親朋好友同事間借貸關係日益普遍,相對的衍生出的糾紛也越來越多,雖然說簽定借貸契約對許多人來說很不通情理,但簽定借貸契約確實能夠保障這些錢不會借貸給人後不會一去不返。

那麼要怎麼撰寫正確又有保障的借貸契約呢?首先,借貸契約上要清楚載明借貸雙方的本名、身份資料、聯絡方式,除了內容上的借貸方及債權方外,在借貸契約的最後也要簽名蓋章。接下來就是正確的借貸金額及借貸期限,將金額用正體清楚記載,歸還期限就算有寬限也要註明寬限的時間,借貸雙方之間有關利息的計算也要協調好後註記上去。最重要的部份,就是當錢是以現金交付到對方手上,借貸契約書上要寫明當場點收無誤,若是以匯款交付,也要將收據正本保存好。

最後,也是加強自我保障的撇步,也就是要求對方提出擔保,簽立本票支票是其中的一種,另外像是設定抵押權及質押權,或是提供連帶保證人,這樣一來,你與對方的借貸關係才能受法律完整的保障。如果真的當初忽略了簽定借貸契約,唯一的補救的方式,就是有第三人能證明此借貸關係的存在,或是保留你與對方有關借貸關係存在的所有對話紀錄,都是多少能夠讓自己在法律地位上站的住腳的方法。但我也奉勸大家,與其去擔心簽定借貸契約會傷感情,還是擔心未來得撕破臉的窘境吧!

2019-10-19-借貸出去的錢遭非法利用怎麼辦?

寫了那麼多篇有關借貸的文章,像是教你怎麼借貸、借貸種類有哪些等等,但好像沒有告訴過大家,有關借貸的相關法律問題。我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你借貸給朋友一筆錢,但他卻把借貸來的錢用在非法用途上,這樣的借貸關係還成立嗎?還受法律保護約束嗎?但我又不知道對方借貸是用在哪也會有事嗎?這可能蠻多人都沒有想過,我必須狠狠的潑一桶冷水給那些不夠謹慎的朋友們,倘若你借貸給朋友金錢,朋友卻將金錢用在非法事物上,那麼這樣的借貸關係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極有可能你會血本無歸。

先別急著嚇自己,當你自願借貸出金錢時,明知道借貸人是為了從是非法活動,像是賭博、偽造、詐騙、走私、毒品販賣、槍炮彈藥等等,這樣的借貸行為由於被有關法律禁止而不受法律保護,就會被歸類成是非法違法的借貸關係,一個不小心還有可能因此而吃上官司,遭法院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如果對象在借貸的當下,並沒有在借據或是借貸契約書上寫明此筆金額的用途,你基於信任而把錢借給了對方,未來真的上了法院,還是可以聲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對方建立借貸關係,以免受官司之類,至於借貸出去的錢也別妄想能夠依法律途徑要回了。

那該怎麼避免借貸關係演變成刑法案件呢?當借貸人提出金錢借貸的要求時,為了自保你必須堅持簽立借據或是借貸契約書,並在上頭清楚載明借貸人與自己的姓名身份資料、借貸的金額、借貸的時間、還款的方式、利息計算方式、還有借貸的用途必須合法,忘了提醒大家,借貸給未成年人或是已經喪失行為能力的人也是違法的,所以要特別注意。所以我們常覺得,借貸給朋友家人同事都是一種簡單的行為,也因為感情而不容易去計較太多細節,但如果能防範於未然,還是可以避免掉很多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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