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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2020-03-12-借錢不還真惱人!讓借據及本票成為你的金錢保命符

一大早就接到表哥打來抱怨的電話,有個朋友跟表哥陸陸續續借錢,金額累計起來差不多有十幾萬,但是從來沒有還過半毛錢,最近又跑去跟表哥開口借錢,表哥只不過回了一句「你之前借的都還沒有還」,對方就惱羞成怒封鎖了表哥的LINE跟臉書。我表哥也真的很奇妙,這個人借錢都沒還過,為什麼還一直的借錢給他?而且每一次借錢都沒有簽署借據或是本票,就算想討回著實有些難度。

我們都難免遇到這種情況,借錢的時候滿口承諾態度極軟,還錢的時候就態度否變不知道誰欠誰,要避免這樣的窘境,只能在借錢的那個當下,要求對方簽立借據或本票。對於借錢要寫借據要簽本票這件事,我在文章裡提過非常多次了,雖然說在台灣的法律中,只要借錢跟被借錢的雙方約定好,哪怕只是口頭承諾都算是成立,就算沒有借據或是本票都還是能夠討回借款,但如果最後因為討債不成走上法律途徑,法庭上仍然講求證據,還是得提出除了借據跟本票以外的證據證明兩人之間的借錢關係確實存在。

所以未來如果真的得走法律一途,為了確保自身的權益,也避免證據薄弱無法追討的情況發生,最好還是在借錢的當下簽定借據及本票。簽立借據的時候,要把借錢的金額、利息計算方式、借錢以及歸還的時間清楚的明列在上頭,最重要的就是把交付款項的方式完整寫出,證明對方的確有收到這筆款項。當然,簽立借據的同時,最好也請對方加簽本票做為擔保,因為未來倘若真要上法院解決借錢糾紛,是可以直接拿著本票到法院聲請本票裁定,進而對對方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表哥的狀況目前也真的是無解,對方都是直接找上表哥面對面借錢,也沒有簽立借據跟本票,在通訊軟體或是電話中也不曾談及過有借錢的事實,這十幾萬想討回來是難上加難了。但我也認為,借錢這個行為本來就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也建立在自身的責任上,借錢負起責任可以讓你累積信用,借錢不負責任便會讓你身敗名裂眾叛親離。

2020-02-09-戀愛時的借錢糾紛怎解?情侶勿觸借錢地雷

熱戀的時候都是這樣,愛的正濃烈時都全心全意為對方著想,所以一些小金額的金錢往來在那當時都是不計較的,但一旦感情轉淡,當初的情感相挺成了借錢糾紛,該怎麼解決呢?我有個朋友就被狠狠的吃了悶虧,他與一名女子交往半年,期間女子以家人生病、學費不夠、車禍賠償、將他人財物搞丟等理由跟他借錢,陸陸續續大概借錢有將近50萬元。後來把積蓄花完後女孩就搞失聯也不認有借錢一事,於是朋友氣不過到警局報案詐欺,但最後卻無法以刑法的詐欺起訴,只能走民事途徑追討這些錢。

為什麼不能提告詐欺呢?原因很簡單,詐欺罪的成立是需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但朋友墜入情網的當下,又怎知這一切是詐術?女孩都是當面跟朋友提出借錢要求,所以任何的通訊軟體都沒留下紀錄,反而是女孩在LINE上裝可憐覺得自己虧欠朋友時,朋友總是回應「妳是我未來的老婆,夫妻間不需要計較這些。」或是「我的錢就是妳的錢,只要妳需要,都能隨時拿去用。」這類的話,在法院上反而成為不利自己的證明,所以詐欺罪不成立,頂多小小證明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只能透過民事法庭去處理。

所以,談戀愛時借錢給對方,或是買禮物給對方,在分手後能夠討回嗎?我個人是覺得,分手後去追討禮物是蠻沒品的,但如果是明確的借錢關係,我認為分不分手都應該要悉數追討回來。當然感情如果走到了最後必須分手,再加上把借錢追討回來,兩人關係肯定是有裂痕了,所以最好的自保方式,還是得在當初濃情蜜意借錢出去的時候,把證據留下,例如匯款收據、兩人確實擁有借錢關係的對話內容、如果對方是個明理人,簽立借據我覺得也無可厚非。

那還是男女朋友時共同購買的動產不動產怎麼辦?唉呀,我是認為如果還沒有結婚,盡量不要共同購買任何動產不動產,因為在歸屬上真的很難劃分,還得提出很多證明才能保有自身權益。例如一起買車,車子登記在女方名下,但車貸是一起支付的,分手後該怎麼辦?一起買房子,有時男方繳的多,有時女方繳的多,頭期款也不是共同支付的,分手後該怎麼辦?這部份我會再寫一篇好好講解,但談戀愛時最好還是盡量別涉及金錢,分手後才能避免掉很多麻煩。

2020-02-03-借錢不還跑法院浪費時間?調解新制助你解決借錢糾紛

我常常強調各位一些借錢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例如說像是必須簽署借據、設定質押擔保品或擔保人等等,但也只能夠讓這些動作去保障你的借錢權益,一旦真的發生了對方借錢不還,必須得走法律途徑的時候,到底該怎麼辦才能將錢追討回來呢?在以往的法律流程中,雙方得先到地檢署開庭,再到所在區域的鄉陣市區公所附設的調解委員會那去進行調解,光想到這些流程所需要花費的時間跟人力,真的讓人心累啊!

所以很多人除非是借出一大筆的金額,或是對方惡意借錢未還,否則大多選擇摸摸鼻子認栽,用借錢買取教訓,也不願意花冗長的時間去開庭或是上調解委員會。所以相關單位有鑑於這些借錢糾紛得花上太多的時間跟人力,拿台北市來說,去年開始就跟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庭合作,讓民眾可以直接在法院就進行調解,這樣一來,既不用等待開庭也不需要再等待調解通知,可以省去很多社會成本,當我們有借錢糾紛時,也不需要因為要跑流程跟花時間而放棄爭取自己權益。

曾經有一位朋友就是這樣,幾年前借錢給同事非常多錢,雖然說每一次借錢都會簽立借據,借據也都有照我叮嚀的方式撰寫,但累積起來的金額可觀,同事又經常電話拒接或是LINE已讀不回,幾次追討未果後終於下定決定提告。於是,從報警提告那天開始,花了一個月才等到開庭,再花了一個月等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隔了半個月才開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協調沒有共識後,又隔了一個月才開第二次的調解委員會。半年快過去了,還是沒有協調成功,只好再提告申請假扣押,為了借錢給同事這件事,把自己折騰個半死,還得請假出庭跟去調解。

當然最好借錢都別走上法律途徑一步啦,借錢出去的人要對借錢對象謹慎評估,而開口借錢的人則是要培養責任感跟信用,在互助互信的基礎下,借錢才會是一樁美事。說到這,看今年2020年屬兔的人容易在人際關係上破財,仔細一看,人際關係上的破財就是指借錢給親朋好友,我看我自己得皮繃緊一點,雖然現在借錢糾紛的調解流程縮短,但還是希望能避免就避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