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墳借錢不還判1年半定讞 – 聯合新聞網

跪墳借錢不還判1年半定讞聯合新聞網判決指出,陳從事酒類批發,因沒錢周轉,向曾借錢,還到小舅墳前發誓會還錢,若還不起就變賣房子抵債。曾不疑有他,抵押自己的兩筆土地,由陳為連帶保證人,向代書事務所借得203萬元後,又從自己帳戶提出27萬元,全部轉借給陳,陳還發簡訊感謝「我不會讓你 … -> http://news.google.com/news/url?sa=t&fd=R&usg=AFQjCNGCy4ifulkSxYZgR-50er3Pk3lQTg&url=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2282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