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不想彈性借貸可要求銀行改合約 – 蘋果日報

法律信箱:不想彈性借貸可要求銀行改合約蘋果日報律師廖芳萱答:. 因銀行給讀者的借貸金額最高是100萬元,且以讀者房屋設定抵押權,依照《民法》「最高限額抵押權」規定,銀行需設法對它最多可能承受的風險有所擔保,基於作業方便及風險控管,請求預簽最高額度100萬元本票應屬合理。更多 » -> http://news.google.com/news/url?sa=t&fd=R&usg=AFQjCNFramJhS5Nr0LrEWzNS0RaBKcty0Q&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127/3546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