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事1

常常有朋友懷疑為什麼愛人錢都要分的這麼清楚?

從交往。結婚到現在。也已經相處7年了。怎麼所有費用都是對半分攤呢?

難道我們感情不好嗎?

哈哈~其實正好相反

就是因為感情好才要分開管錢事

不然看到很多夫妻為了錢而吵架甚至離婚

我真的覺得那很不必要

好吧~來說說我怎樣處理金錢的

駿哥是老師。允兒是一家公司的歌手

我們有1個小孩。分別是小2

每個月的薪水我們都是加總起來後對分。

因為駿哥說"我比妳賺的多是正常的。因為我是高技術工作者"

所以他願意跟我加總再對分。因為我總是比不過他((好啦~這時候讓他的沙文主義作祟也無妨))

不過以前允兒開服飾店時淨收入也達到近8萬。那時候駿哥在做小攝影師。不過錢照樣是對分的

至於所有的開銷。包含吃飯。車貸。點心。小孩剪髮。出遊。水電。電話。。。。

全部都是一人負擔一半。並且是每天結算的

至於剩餘的錢。就互不過問用到哪裡去?

會變多變少都是自己的事情~

好啦~就是這麼簡單

那我們的錢都分開管有什麼好處呢???這就來舉例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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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問~很多男人有錢都會作怪。
接觸的又都是正妹。難道不怕他亂搞嗎??

唉呀呀~真是好問題

好吧~我只說過一個標準

"我不反對你跟別人會不會發生什麼關係。不過。你有1次我就可以有1次。你有幾次我就可以有幾次。

我們不離婚。如果你可以接受我跟別人有關係。那你就可以去"然後白紙黑字簽名請人做公証

男女平等或女男平等都一樣啦!如果你自己可以怎樣。憑什麼要求對方不能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