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8-口頭借錢的人不還錢可以起訴嗎?

口頭借錢的人不還錢可以起訴嗎?你可以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但是立案審查要符合立案條件,而且起訴的7日內是要交訴訟費的,交費後才可以予以立案;如果你的條件不符合立案條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要打官司首先你金額要巨大,幾百幾千的法院一般不會受理。畢竟每天這種事情太多,想管也管不過來的;還有就是你要有證據,比如說他跟你借錢的時候有沒有擔保的人或者有沒有其他人在場作證,證明對方確實向你借了多少錢。

如果你沒有證據沒有證人,對方到了法院上不承認,法院也沒辦法主持公道的。這是一個講法律的社會,講的是要人證物證俱在才能判決。

所以你要滿足:金額巨大,一般都要上萬,幾百幾千法院不會受理,有證據,比如借條、收據之類的東西,有證人,借錢時候在場的人或者擔保人,並且願意出庭為你作證,證明對方確實跟你借錢的。

滿足這三點法律才會受理。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那個欠錢不還的人的地址並告知,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也會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像這種情況,以後最好不要隨便借錢,借了也要寫欠條。信任別人不寫欠條,可以“人心隔肚皮”誰也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麽。現在老賴太多還是要註意的,如果對方不願意寫就不要借出去,讓對方自己去銀行貸款。不要好心給人家方便,人家到最後給你添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