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3-借錢不還跑法院浪費時間?調解新制助你解決借錢糾紛
我常常強調各位一些借錢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例如說像是必須簽署借據、設定質押擔保品或擔保人等等,但也只能夠讓這些動作去保障你的借錢權益,一旦真的發生了對方借錢不還,必須得走法律途徑的時候,到底該怎麼辦才能將錢追討回來呢?在以往的法律流程中,雙方得先到地檢署開庭,再到所在區域的鄉陣市區公所附設的調解委員會那去進行調解,光想到這些流程所需要花費的時間跟人力,真的讓人心累啊!
所以很多人除非是借出一大筆的金額,或是對方惡意借錢未還,否則大多選擇摸摸鼻子認栽,用借錢買取教訓,也不願意花冗長的時間去開庭或是上調解委員會。所以相關單位有鑑於這些借錢糾紛得花上太多的時間跟人力,拿台北市來說,去年開始就跟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庭合作,讓民眾可以直接在法院就進行調解,這樣一來,既不用等待開庭也不需要再等待調解通知,可以省去很多社會成本,當我們有借錢糾紛時,也不需要因為要跑流程跟花時間而放棄爭取自己權益。
曾經有一位朋友就是這樣,幾年前借錢給同事非常多錢,雖然說每一次借錢都會簽立借據,借據也都有照我叮嚀的方式撰寫,但累積起來的金額可觀,同事又經常電話拒接或是LINE已讀不回,幾次追討未果後終於下定決定提告。於是,從報警提告那天開始,花了一個月才等到開庭,再花了一個月等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隔了半個月才開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協調沒有共識後,又隔了一個月才開第二次的調解委員會。半年快過去了,還是沒有協調成功,只好再提告申請假扣押,為了借錢給同事這件事,把自己折騰個半死,還得請假出庭跟去調解。
當然最好借錢都別走上法律途徑一步啦,借錢出去的人要對借錢對象謹慎評估,而開口借錢的人則是要培養責任感跟信用,在互助互信的基礎下,借錢才會是一樁美事。說到這,看今年2020年屬兔的人容易在人際關係上破財,仔細一看,人際關係上的破財就是指借錢給親朋好友,我看我自己得皮繃緊一點,雖然現在借錢糾紛的調解流程縮短,但還是希望能避免就避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