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借錢-借錢不還,但是沒借條,怎麼辦?
借錢不還,但是沒借條,怎麼辦?
問:之前是同事,讓我幫買出差的火車票,然後又從我這裡借了幾百,一共剛好1千,但是過了倆月他就不在公司幹了,然後就是各種理由和藉口,一直拖到現在已經一年了,沒有借條..現在是打電話不接,換其他號碼打每次都裝沒信號聽不見.雖然不多,但是心裡噁心……這種怎麼辦?派出所會受理麼?沒有借條的情況下,要想辦法取得雙方存在借款關係的其他證據,然後去法院起訴。
借條是非常重要的債權憑證,屬於書證,在很多情況下是借款關係存在的直接證據,但是借條不是證明借款關係的唯一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銀行轉賬記錄、通話錄音、往來短信的內容、證人證言等證據形成證據鏈來證實借款關係存在。
借錢不還侵害的是債權人的財產權利,《民法通則》第108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此時出借人可從間接證據入手,以形成間接證據鏈。
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是現金方式支付,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在場證明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錄音、錄影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儘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