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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借款糾紛怎麼辦?關鍵步驟能自保—(下)

第四個問題,借款人借款後卻把錢拿去從事違法行為怎麼辦?這個部份真的希望大家特別要小心,拿前陣子我一個家人借款給好朋友,好朋友說自己是為了應急繳房貸,但實際上是去跟藥頭批貨販毒,最後好朋友被警方逮捕,筆錄上把身上的現金記載是家人借款給他的。如果我的家人知情卻還是借款給對方,那麼這樣的借款關係不但在法律上不被承認,還有可能惹罪上身,相對的,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借款出去,那麼還是能獲得法律保障的。

第五個問題,如果A介紹B跟我借款,B惡意躲債人間蒸發,A有法律責任嗎?在雙方的借款關係中,有其法律責任的只有三個人,也就是債權人、借款人、保證人,其他那些仲介者或是聯絡雙方的中間人,都是沒有法律責任的。畢竟介紹人當初也不能夠完全保證借款人能如期清償借款,所以當我們決定出借一筆金錢給朋友介紹的人時,還是得靠自己多驗證這個人的信用程度,也不能盡信朋友的說服之詞,以免借款糾紛產生時還會傷了跟朋友間的和氣。

第六個問題,如果真的因為借款糾紛對簿公堂了該準備什麼?當你發現借款人失聯或是惡意躲債時,首先請你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內容就必須寫到某某人在何年何月何日借款多少錢,但是都追討未果沒有下文,限某某人在幾日內出面處理債務問題,否則就依法究辦。然後到所在地區的公所申請協調,由協調委員會出面協調你們的借款糾紛。最糟糕的情況就是上法院,想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回借款,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向法官證明你與對方之間的借款關係是事實,才有機會依法要求對方清償債務。

以上說了那麼多,無非是希望大家在借款行為中獲得保障,我也常告訴大家,借款不是件丟臉失德的醜事,運用得當不但可以渡過難關以錢生錢,還能夠培養信用組織出良好的黃金人脈。所以不要讓借款給你的人對你失去信任,甚至得撕破臉走上法院一途,也必須擔起信守承諾的責任,而借款出去的朋友們,在借款之前多幾個看似傷人但卻有實質保障的動作,才能有效地保障自身權益。

2019-12-21-借款糾紛怎麼辦?關鍵步驟能自保—(上)

上篇寫到我借款給朋友結果卻吃了大虧討不回來,其實這樣的借款糾紛每天都能在法院上演,我從是借款這個行業,也常遇到錢還不出來或是耍賴裝死的狀況。難道都沒有什麼方式能夠避免掉這些借款糾紛,於是在寫上篇文章之後,我仔細思考很久,我想著,除了借款的當下必須簽立借款契約之外,是不是該教大家幾個自保的方式,才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身為幫助別人渡過難關的借款人,是不是有哪些該注意的事項,讓借款這件事成為美事而不是衰事呢?

第一個問題,如果當初借款的時候沒有跟對方簽立借款契約怎麼辦?我想這應該是很多人的心聲,礙於親友關係不想撕破臉或是給對方難堪,於是就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對方簽立借款契約,以致於未來產生借款糾紛時毫無憑據只能認栽。其實這也有解套的方式,如果你真的沒有簽訂借款契約,但有在旁的證人可以證明借款關係也是可以的,或者是利用通訊軟體的紀錄,兩人談及借款的錄音錄影等等,只要能夠證明在那當下的金錢往來屬於借款關係即可。

第二個問題,什麼樣的借款契約書才能完整保障自己的權益呢?這個問題我回答多蠻多次了,首先,借款人與債權人雙方的完整資料要清楚的載明在借款契約書上,無論是現金交付或是匯款給對方,借款契約書上也要寫出「借款款項收訖」「借款當場點收無誤」等等,確定雙方的借款事實。利息計算方式跟還款方式日期也是要特別注意的,寫的越仔細越不會讓對方找到漏洞。

第三個問題,什麼是擔保?擔保有多重要?以我的經驗來說,借款時要求對方提出擔保就等於給自己多買份保險,無論是簽立本票支票、提供擔保品或擔保人。以本票來說,如果對方惡意不歸還借款,就可以拿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擔保品則大多數是動產不動產等有價物品,也是在借款糾紛發生時,能夠向法院聲明拍賣裁定,確保自己的債權。擔保人則是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或惡意欠債的時候,由擔保人按照借款契約書上的規定履行債務責任,因為風險很高,這也是為什麼長輩們都會耳提面命希望大家千萬別做保人的原因。

2019-12-19-為何要立借貸契約?維持良好借貸關係的不二法門

最近因為跟朋友間的一些借貸糾紛常跑法院,身體跟心理上覺得很疲累,十多年的交情因為錢而破壞殆盡,真的覺得很難過很遺憾。幾年前朋友人在中國經商遇到資金周轉的問題,基於多年友誼以及他在台灣的老婆代為簽立借貸契約,我二話不說馬上請人把錢交給他讓他可以渡過難關。幾年過去了,本金及利息一毛錢也未曾歸還過,逼不得已只好拿著借貸契約上法院控告朋友,結果一個宣稱契約不是自己簽的,一個宣稱自己根本沒拿到錢,於是纏訟至今。

在法律上我的借貸證據非常薄弱,我沒有讓借貸的本人簽立借貸契約,沒有實際上拿到錢的老婆也的確沒有拿到錢,當初代我拿錢給對方的朋友目前也失聯,律師甚至告訴我,這筆借貸出去的錢要討回非常困難。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是我多年努力工作辛苦存下來的資金,原本就是打算幫家人換間大一點的房子,或是未來有機會創業時可以用的上,現在眼睜睜看著討不回來,心裡的沮喪與憤怒真的很難形容。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寫文章強調借貸契約的重要性,我就是個活生生血淋淋的好例子,沒有立下正確又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貸契約,後果就是得一直跑法院讓自己心累。如果能夠回到朋友打電話來借貸的那一天,我應該依照下列步驟,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首先,無論如何都要請對方回到台灣,面對面簽立借貸契約,實質交付款項並在借貸契約上清楚載明,還要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物及擔保人。如果對方真的無法抽身回台灣,我也得讓代為轉交款項的朋友確實做好以上的步驟。

這次吃了大虧,這些借貸出去的錢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放水流了,只是用錢看透人心的代價真的太大,除了得繼續努力好好賺錢外,日後在借貸給人時更要謹慎小心,縱使對方是自己最親密的家人,或是幾十年交情的朋友,還是都得白紙黑字的簽立借貸契約,來保障彼此的權益。千萬不要一時心急或是怕傷感情而忽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與困擾,借貸時一碼歸一碼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2019-12-03-正確的借貸契約決定你的錢討不討的回

寫了那麼多文章,我也常告訴大家,其實借貸並不需要覺得丟臉或是矮人一截,資金之間的往來是人與人一種培養關係的重要媒介,凡是借貸給人或是向人借貸,這當中的信用、責任、誠意、包容,都有機會能將這段關係培養成好與壞。姑且不論借貸關係中那些人情事故,交情再好也都得替自己買份保障,這時候,正確的借貸契約就能避免掉許多不必要的糾紛,也能確保這段借貸關係的存在,日後追討這些金錢才算有憑有據。

前陣子才聽朋友說過去這一年他幾乎都在跑法院,原因就是幾年前他的一位老員工跟他借貸50萬元,當下沒有簽立借貸契約,只有口頭約定什麼時間清償。去年這位老員工開始有了失智的症狀,對於借貸50萬一事完全已經記不得,朋友只好訴諸法律對簿公堂,但沒有簽定借貸契約實在很難追討。現在的社會,與親朋好友同事間借貸關係日益普遍,相對的衍生出的糾紛也越來越多,雖然說簽定借貸契約對許多人來說很不通情理,但簽定借貸契約確實能夠保障這些錢不會借貸給人後不會一去不返。

那麼要怎麼撰寫正確又有保障的借貸契約呢?首先,借貸契約上要清楚載明借貸雙方的本名、身份資料、聯絡方式,除了內容上的借貸方及債權方外,在借貸契約的最後也要簽名蓋章。接下來就是正確的借貸金額及借貸期限,將金額用正體清楚記載,歸還期限就算有寬限也要註明寬限的時間,借貸雙方之間有關利息的計算也要協調好後註記上去。最重要的部份,就是當錢是以現金交付到對方手上,借貸契約書上要寫明當場點收無誤,若是以匯款交付,也要將收據正本保存好。

最後,也是加強自我保障的撇步,也就是要求對方提出擔保,簽立本票支票是其中的一種,另外像是設定抵押權及質押權,或是提供連帶保證人,這樣一來,你與對方的借貸關係才能受法律完整的保障。如果真的當初忽略了簽定借貸契約,唯一的補救的方式,就是有第三人能證明此借貸關係的存在,或是保留你與對方有關借貸關係存在的所有對話紀錄,都是多少能夠讓自己在法律地位上站的住腳的方法。但我也奉勸大家,與其去擔心簽定借貸契約會傷感情,還是擔心未來得撕破臉的窘境吧!

2019-10-27-歹路不可行,警世之借貸小故事

前幾天一對老夫婦來跟我求助,兒子跟親朋好友借貸有十幾萬,銀行那的信用卡及貸款也是十幾萬,最糟糕的是跟有黑道背景的非法民間公司借貸了也是十幾萬,如今兒子因案入獄了,所有債主都找上了這對老夫婦,80幾歲的他們只剩下可以遮風蔽雨的40年老屋,其他的錢都拿去幫兒子打官司,親朋好友跟銀行還能夠商量,而那非法民間公司已經嚇的他們好幾天都睡不好覺。這樣的案例其實層出不窮,一堆啃老族的孩子游手好閒不肯努力工作,最後都得靠父母親友擦屁股。

那兒子借貸來的錢都去了哪呢?親友、銀行、民間借貸加一加也幾十萬,那些借貸都花在什麼地方呢?這故事最悲哀的地方,就是老夫婦50幾歲才將兒子生下,唯一的獨子從小就被當寶貝的寵養著,就學時期不好好念書,成天就跟眷村裡的小混混打鬧茲事,老夫婦年紀也大了,根本管不動。兒子從父母身上已經挖不到錢揮霍了,又染上了毒癮,於是異想天開向購買毒品的藥頭批發搖頭丸跟毒咖啡包,計劃成為小藥頭賺錢也供毒給自己。於是跟親友、銀行借貸了兩筆錢,又透過藥頭認識非法的民間公司借貸,殊不知才剛準備開賣,就被警方查獲,毒品全數沒收,而這些借貸最後變成可憐的老爸爸老媽媽一肩扛起。

幾十萬的借貸再加上幫兒子進行官司訴訟的費用,這對80幾歲的老夫婦怎麼負擔的起?那些非法的民間借貸公司又疲勞轟炸般的每天威脅逼迫著,只好帶著房屋所有權狀,跟家裡僅存的一些有價物品來找我幫忙。幾瓶老爸爸捨不得喝準備讓兒子結婚慶祝用的金門高粱,一只老媽媽當初遷台時傍身在旁的手鐲,還有那張已經斑駁的房屋權狀。我看著老夫妻,心裡很激動也很難過,為了國家奮鬥了前半生,為了孩子辛苦了後半生,這些已經是他們這輩子僅剩的財產,到底該怎麼辦才能借貸給他們度過難關?

最後我建議老夫婦將房子當成擔保物去跟銀行抵押借貸,我打了幾通電話請朋友幫忙協調非法民間公司那的借貸款項,也請對方給予時間讓我們跟老夫妻能夠妥善處理借貸。幾星期後銀行那順利將借貸款項撥下,將銀行、親友、民間公司借貸來的錢都全數清償,也安排老夫婦他們做一些簡單不會太勞累的工作,賺來的薪資足以每個月將借貸分期歸還給銀行。歹路真的不可行,牽連家人也讓愛你的人擔心,何苦呢?

2019-01-25-無抵押無擔保借貸如何控制風險

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是為中小企業借貸、招投標等經營活動提供擔保的機構,在擔保活動中擔保機構自身要承擔一定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擔保公司“經營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風險”,其所處的行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因此風險控制就成為擔保公司經營成敗的關鍵因素。本文將主要討論商業性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風險控制策略問題。

商業性擔保公司是按照市場機制運作的、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機構。商業性擔保公司與政策性擔保機構完全不同:政策性擔保機構要執行國家的有關產業政策,引導和扶持對一些產業的投資,而且政府財政對其虧損給予適當的補貼;商業性擔保公司則是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完全以利潤最大化和風險控制的原則運行,發生虧損需要用自有資金來彌補。因此,風險控制是商業性擔保機構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因素和決定性因素。

風險源於事物的不確定性,一般情況下是指出現借貸損失的可能性。商業性擔保公司面臨的風險與銀行、保險公司、風險投資公司面臨的風險有很大不同。保險公司面對的是數額巨大的保險客戶,用向每個客戶的少量收費來彌補個別的大額損失,是根據大數定理計算後確定損失發生的概率和收取保費的比率,從而用借貸保費可以彌補風險損失及經營成本,並獲得利潤,在一定條件下申請的項目都會得到保險,不需要對承保項目進行十分嚴格的審查。

另外,在國內擔保公司普遍開展的借貸擔保業務中,擔保公司承保的項目都是不能直接從銀行取得貸款的項目,如果項目的抵押、保證等條件很好,就可以直接從銀行獲得貸款,沒有必要找擔保公司擔保,擔保公司所做的項目基本都是銀行不願意做的。因此,擔保公司所承擔的風險要大於銀行所承擔的風險。從以上論述我們可以看出,擔保行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

借貸擔保風險,是指擔保機構在擔保業務的運作過程中,由於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擔保風險按照引發風險的層次性分類,可以分為系統性擔保風險和非系統性擔保風險。由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和政策、法律的變化等引發的風險屬於系統性風險,而由於擔保機構決策失誤、企業信用變化、違規操作等引起的風險為非系統性風險。面對擔保業務中的各種風險,我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從戰略上規避和轉移一些風險;從制度上分散和消除一些風險;在操作中嚴格控制風險;在代償發生後采取強有力的資金追回措施。

一般情況下,擔保機構都要求被保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但是如果被保企業有質量很好的、足額的抵押物和保證措施的話就會直接到銀行借款,而不用擔保公司擔保了,所以擔保機構對企業的反擔保措施要求又不能過於嚴格。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反擔保措施的實施必須采取較為靈活的方式,例如對於小型家族企業,可以采取企業主要股東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保證,而且涉及到夫妻共有財產時要由夫妻雙方簽字認可。

首先要對企業所做的項目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其次要對反擔保措施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最後要對企業本身是否存在產權不清等進行審查。對企業的事前、事中審查。承保前,要對企業的財務狀況、法人品質(可能直接影響還款)、 經營水平等方面進行調查,只有詳細掌握企業情況,才能有效的進行借貸項目風險評估,從而降低擔保風險。在保過程中要對企業持續的跟蹤調查,一旦情況有變化,應及時采取措施。

在大量的借貸擔保業務中必然會出現一些被保企業違約,這時擔保機構就必須代償,但是在代償發生後,擔保機構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盡量追回代償的資金。一般采取的手段有執行反擔保措施、與企業談判、對企業重組、訴諸法律手段等。綜上所述,通過采取在戰略上回避和轉移風險的策略、在制度上分散和消除風險的策略、在操作中采取嚴格控制風險的策略,並且在代償發生後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追回代償資金,商業性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就能大大降低經營中所承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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