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2-朋友借款簽下借條,但卻沒有錢怎麽辦?

朋友借款不還,有借條,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生效之後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借款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另外如果借款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責。朋友借款不還,有借條也應讓其寫還款計劃或到法院起訴,以防超過訴訟時效。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借款憑證性文書。

還款計劃,借款的還款計劃要看是起訴前或是起訴後的還款計劃。如起訴前有還款計劃的,有書面的,且明確還款日期,起訴時效從最後的還款期限次日起計兩年,如中途有催繳證明的,起訴期限中斷重新起算。即起訴前有還款計劃要註意訴訟時效。

起訴後的還款計劃,即是起訴讓對方知道,對方有意向還借款,雙方協商還款時間或分期還款,對方或會要求撤訴或到法院調解,還款計劃由雙方協商而定。如起訴後對方有願意還款的,建議到法院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讓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生效的民事調解書是債權憑證,如對方不按照調解書履行,債權人可以到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