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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朋友之間的借貸關係

1、錢就是利益,有利益就有沖突。陌生人沖突就沖突了無損失,朋友是有友情的,沖突了就沒了友情了。真心的朋友,一輩子沒幾個,甚至一個都沒有,這樣的朋友就不存在不能借貸的

2、朋友一般都是肯交心的,是沒有牽絆的,如果有了這個欲望和顧慮,交心的時候就會隔著一層,友情就難以深入。為了借貸而不傷感情,不產生慾望跟顧慮的很難,何必為了這些考驗友情呢?

3、其實朋友是可以借貸的,只是說很多的例子表明,欠錢後,有些原本是好朋友的變成了陌路,但不是一概而論,也有好的例子。所以在跟朋友產生借貸關係前得三思,別賠了夫人又折兵,錢的是小啊!

4、朋友借錢會有幾個尷尬的地方:不借傷害感情,借貸了又不好要債,借貸少了又怕別人說,借多了又怕自己家人說,要錢又不好意思,不要就需要用錢。如果不借的話,又擔心朋友沒得做。所以不是萬不得已,不要和好朋友提借錢的事情。如果有困難叫幫助,叫借錢也行,叫支持也行,至於能不能還甚至不還,請不要在意。這才是真的朋友。

2019-01-21-他人借款的時候怎樣對應

1.給自己想好委婉拒絕對方的理由和準備,不要第一時間直接拒絕。你要耐心的問清楚對方借款的原因,順便巧妙的轉移話題問下他的工作和生活情況,然後再把你的一些情況說給他聽,最好是跟他說些你的工作、生活、經濟方面不如意的地方。這樣做是為了讓他知道你的情況也比較糟糕,可能沒有能力幫助他。如果他借款的原因是為了買房子、做生意、投資股票、買車、結婚等,你就要內心做好堅定拒絕他的理由。如果是生病之類的緊急的情況而且他的信譽又比較好並且具有還款能力,那你不妨考慮下是否幫助他。

2.在對方面前抱怨工資低支出大。你要情緒低落的跟他說你的工資很低,在同學和朋友之間你的工資算是比較低的了,這麽低的工資你都不好意思和親朋好友聯系了。你要詳細的跟他列舉下你的開資情況如房貸、車貸、交通費、育兒費、生活費、送禮錢等,除去這些費用你整個就是一個月光族,根本就沒有剩余的錢可以借款給他。作為年輕人大多數的情況都差不多,他也應該會理解你的。

3.和對方說自己還欠別人的錢。你就跟他說你由於房貸、車貸、生孩子、結婚等向親朋好友借了不少錢,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在多少期限之內趕緊掙錢存錢先還給人家,要不然你都不好意思見他們了,人家也急著用錢。你也是愛莫能助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你都是這種情況了他應該不好意思再向你借款了。

4.與對方比慘喊窮。你壓力很大的跟他說還是你好,工資高收入穩定,房子車子老婆孩子都有了,你簡直就是人生贏家。哪像你房子車子一樣都沒有,感情也不穩定,老家的房子還沒有修,仔細想想真心覺得對不起父母,對他們感到特別慚愧。更對不起你的對象,讓她跟著你受苦了,想想就心疼和慚愧。你都這樣說了,他還好意思跟情況比自己還慘的人借款嗎?

5.給對方提建議或者借款的方向。首先你要向對方表明你的情況確實有限,實在沒辦法幫他,然後你要誠懇的給他出主意。比如你們共同認識的誰混得不錯可能幫到他,可以向銀行貸款具體的條件你也可以跟他說一下,還可以在網上借錢比如借貸寶、支付寶等。這樣做雖然你沒有借錢給他,但是你卻幫他想辦法。他不但不會記恨你還可能感謝你替他著想。

6.打電話而不是發信息給對方。如果他是通過微信、qq、短信等方式向你借錢,當你想好拒絕他的理由你可以親自給他打個電話。很誠意的跟他講明你也有困難,愛莫能助。並表示出你對他的關心和在乎。如果你直接用微信、qq、短信方式拒絕,那他可能會記恨你。相比打電話給更能表示你的誠意,同時也能夠安慰對方。

7.借少不借多。現實告訴我們是給與別人小恩小惠,對方就會對你心存感激。但是要是常常給與對方大恩大惠,他就會產生你幫他是理所應當的心理。如果你哪天不幫助他了,他非但不會感激你曾經給予他的幫助,反而會記恨你這次拒絕幫他。你可以跟對方說你確實經濟能力有限,拿不出那麽多,只能借對方一千或幾百,讓對方可以不用還了。表明你也只能幫他到這裏了。對方肯定會知道你的誠意。

8.轉移財政大權,讓你的另一半或者父母給你背黑鍋。你可以跟對方說你家的財政大權都是由你的另一半掌握的,你的另一半特別在乎錢。什麽都好就是小心眼把錢看得比命還重要。家裏的銀行卡、密碼、網上錢包等你全都沒沾手,每個月基本上只給你點零花錢,你實在沒錢借給他了。或者你跟他說你的錢全部都讓父母給你存著,為的是你以後結婚買房用,通常情況不會拿出來,你每個月也只留生活費其他全部上交。這樣做你就可以金蟬脫殼了,對方知道你的難處因為對方可能也有跟你說的類似的經歷。

9.跟對方說你最近有比較大的預算支出。跟他說你家最近打算買房子、買車或者要孩子了,接下來你的經濟壓力會特別大。你家都商量好久了,不能臨時改動怕引發你家的矛盾。你真心實在不能借款給他,看到你這麽為難對方不一定好意思繼續為難你。

10.跟對方說你剛買完理財產品。聽到對方借錢,你就說怎麽不早點說,我才買完理財產品沒多久,都是定期的又是長期取不出來,現在很多人都在買理財產品,你也詢問了別人後買了理財產品,現在身上已經沒什麽錢了。

2019-01-21-向前任借錢好嗎?

問:本人現在實在窘困,趨於無奈想向前女友借點錢(不算多),情況是這樣的,我們分手大半年了吧,期間也沒有什麽聯系過的,以前感情算是好的吧,分手是她提出要分的,現在我也不知道她過得怎麽樣,我這樣突然地向她借錢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到她的個人生活,但是那點錢絕對是可以借得出的。現在想問大家我該向她借嗎?請大家幫分析下吧,會很感激的。

答:不要借錢(理由,應為你自己也說過,分手是她提出要分的,現在我也不知道她過得怎麽樣,我這樣突然地向她借錢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到她的個人生活,但是那點錢絕對是可以借得出的,竟然是他提出的分後(不要借),之後你們又好久沒聯系(不要借),你現在又不知道他過得好不好(不要借),最關鍵的一點,是他以前是你女朋友,他提出的分手,所以(勸你一定別問他借,要維護下尊嚴,)

你自己也說過,但是那點錢絕對是可以借得出的(我覺得你說這句話的語氣,想像借的錢很少),我希望你問下你朋友借借吧,或者問你的父母。如果這個錢女友拿出來不吃勁的話借沒事的,因為這個社全啊,向哥們借錢已經不易啦,不過呢,她什麽感覺呢?如果她有男朋友的話,借給你的話我感覺她男朋友知道會有想法的,假使這些都沒有問題的話,你借錢什麽時候能還也要考慮清楚了。

2019-01-20-學生向老師借錢,老師怎麽辦?

學生平時愛向班主任借錢。班主任們在一塊聊天聊到這個話題時時經常會說一些這樣的話,比如“不要亂借錢給學生,助長其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借的少無所謂,借的多萬一不還怎麽辦”“如果學生借錢,一定要打欠條”“不好意思,我身邊沒有太多的錢”。言語之中似乎可以聽出,很多班主任不會主動把錢借給學生,在心理上是抵觸的、被動的。這時候,班主任和學生之間的關系很微妙,甚至有點尷尬。

我個人覺得,如果在學生借錢這件事上處理不當,很容易造成師生關系冷漠和不和諧。從事班主任工作這幾年,我和學生關系一直比較融洽,確實每一學期都會有學生向我提出借錢的要求。有兩個親身經歷的故事經常讓我想起,並給了我很多啟示。

第一個故事:一次我班一位住讀女生剛從家裏帶了的一個月的生活費丟了,大概有三四百塊錢吧。這位女生平時很靦腆甚至有點膽小,她沒有當面向我說明情況,而是由她的一位好朋友出面向我借錢。了解情況後,我毫不遲疑的拿了兩百塊錢給她,我以為她會替丟錢的女生說聲“謝謝”,可是沒想到她這樣說:“班主任你一個月收入兩三千,你怎麽才借給別人兩百塊。”說完,錢拿了扭頭便走。我本來還想補充一句:“錢不夠用的話,可以再找我借。”

第二個故事:一天早上,一位女生哭著走進辦公室,對我說:“左老師,能借我二十塊錢嗎?我想請假回家,需要點錢。”當時這位學生的表情告訴我,她家裏一定發生了什麽事。我急切的問:“二十塊錢夠嗎?我先給你一百吧,”接著她說:“左老師,我回家,是因為我媽媽病了,我想賣點水果回去看看,但是錢不夠,想到您可以幫助我。”我關切地說:“一百塊錢你就拿著,趕緊回家,路上小心。”第二天早上,當我打開辦公室抽屜時發現了一張精美的卡片,卡片上有幾行清秀的字:左老師,謝謝您!在我無助的時候幫助我,我會永遠記住您的恩情,不管將來會怎樣,我都會堅強面對!在今後的日子希望您能開心、健康和快樂的度過每一天!卡片下面是一百塊錢。

前一個故事讓我常反思,我錯在哪裏?不過當時我並沒有對這位女生加以指責,雖然她錯了。很長時間,我不知道結局為何適得其反,或許在學生的眼中,我表現的有點小器;而後一個故事,讓我終於找到了答案,更讓我常感動!這兩個故事雖然結束了,但是學生向班主任借錢的故事還會繼續上演,那麽班主任到底該不該把錢借給自己的學生?我的答案是應該向他們伸出援助之手。不過必須有個前提:借錢的動機必須合情合理,確實由於某種特殊原因而陷入困境。

我相信大家看完我的故事之後會和我達成共識。一般情況下學生是不會輕易向我們借錢。學生向教師借錢,往往需要鼓足勇氣並可能伴隨著激烈覆雜的思想鬥爭,不是萬不得已,學生不會輕易向老師開口。一旦開口了,如果我們言行上表現的是一種冷漠、不耐煩、不情願甚至是拒絕 ,會多麽傷一個學生的心,而且老師在學生心目當中美好的形象會打折扣甚至蕩然無存。被人拒絕的滋味是非常難受的,這些損失是沒辦法用金錢來彌補的。

我們給有困難的同學提供資助,是向學生表達愛心和融洽師生關系的很好機會。所以我建議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在向學生了解借錢的動機之後,只要動機純正,合情合理,我們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應該給予適當幫助,有江湖俠士的風範。即時我們覺得借錢的理由不充分,借這樣的一個機會表達對學生的關心,讓師生之間的關系更和諧,我認為也是值得的;即時後來學生的表現證明我們借錯了人,好歹給了我們下次拒絕的理由。

佛曰:“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句話用在師生之間或許有點誇張,但是作為教育者的我們或許更應有顆仁人之心,因為你面對的是自己的學生;教育者,愛勝過一切!很多老師或許有一個疑惑,一個班上有好幾個任課老師,為什麽學生特別愛找班主任借錢?在學校,班主任是學生接觸最頻繁的人;學生期望班主任能給予他們更多的關心。在眾多任課教師中,學生對班主任老師是最崇拜的、最信賴的。

我們當班主任的不僅關心他們的學習和思想,還關心他們的生活。比如:天冷了,會提醒他們多加衣服;生病了,會給他們倒杯開水吃藥;勞動時,會毫不猶豫地加入到他們中間……這些看似婆婆媽媽的瑣事,卻極大地拉近了師生間的情感距離,使學生感到,有班主任在的地方,就有象親人一樣的關懷。我想這就是原因吧!學生能主動向班主任借錢,證明了這個班主任還是很成功的,因為學生願意跟你接近,要知道學生願意跟你接近,是學生對你產生了信任感。

孔子說過:“親其師,方可信其道。”學生因為親近教師,所以才信其道,才樂於接受教師的教育和管理,這不是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最大獎賞嗎?最後我想強調一點,既然我們把錢借給了學生,就要充分的相信學生,不必心存疑慮。班主任信任學生,就是相信學生都有一顆誠實的心靈。我想借錢的學生心裏一定明白班主任願意借是對他的關心,是出於愛,學生是可以感覺到的。

學生向老師借錢,這種情況屢有發生。學生困難老師幫忙是應該的,但是現在不少孩子借錢時表現出的細節讓人很無語,比如案例中的學生借錢,居然說老師每個月兩三千工資只借給她兩三百塊錢,這樣不感恩的學生借給她錢真讓人不甘心啊。還有學生惡意借錢,就是看著老師好面子不好意思主動要,所以賴著不還,而所借的錢也不是用在正道上了,上網啊買手機啊等。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麽辦呢?真是個棘手的問題。征集案例。1、針對案例出現的問題進行評析,緊扣案例。2、談自己面對這些問題的好的辦法3、可以更深層次地談這個問題。

2019-01-20-借貸給朋友的是非之道

問:找我借貸的是以前的女朋友,有點自私 , 我現在社會,她在讀書, 有兩年了, 聯系也不是比較頻繁,也不曉得她現在怎麽樣 ,她說她借錢給她同學了,她怕她媽查她帳想找我借錢把漏洞補起來,差五百塊。 她才讀高二, 我對借錢比較敏感, 借出去了,是不會主動找別人要的, 也蠻少借錢, 以前在一個床上睡過覺的兄弟 找我借貸了五十都沒 還, 我怕了。我到底該怎麽辦。

答:既然借貸出去了,就不要怕讓別人還錢。有時候人很容易忘記事情,並不是真的不還你錢,你不要連合理的討錢都覺得怎麽樣,這樣不好,都是正當的,又不是讓你去搶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要害怕開口,這個不管是從借貸還是其他事情,你肯定會在意什麽面子,其實你可以委婉的跟對方說,稍微提醒一下,也不要擔心別人以為你吝嗇啊,小氣啊,借個錢都要債啊,其實不按時還錢,該愧疚的是他們才對,不要讓自己的正當權益反而變成你是無理取鬧的一方。

不好意思稍微扯遠了一點,因為我也經常愛這樣,後來,我借貸了幾次,直接就跟朋友們要,他們還錢時,也都是說事情太多,就忘了,有時候我們也要提醒一下,不要對方不還錢,你就一直傻乎乎的等。關於借錢,你覺得可以信賴的朋友,手頭又足夠寬松,借一下也無妨,但是相隔太久,關系也不是那麽好的,心裏不想借的,直接以其他理由拒絕就好。

這種事都是自願的,也沒人逼你,根據自己的情況處理就好。我覺得你肯定很在意他人心理對你評價,才會猶豫遲疑,其實有時候心放開點,做自己就好,太過在意他人的想法,會讓人活得很累。合理爭取自己的權利,別再一直顧全面子,弄得自己心裏焦慮。

客觀地說,她的這種行為是屬於欺騙父母,不讚同你借給她,借錢給同學又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又何必對父母隱瞞呢。有事情才想起你的人,不值你去深交,況且還是你的前任,除非她是用來救命的。但如果你對她還是放不下的話,還想再續前緣的話,借給她也是應該的。

2019-01-20-戀人談錢借款最容易犯的7個錯誤

錯誤1:從來不談借款
解決辦法:在金錢問題開始困擾日常生活以前就明確地談論它,明確各項開支兩個人如何支付。為了避免出現一方認為自己支付更多的情況。兩個人建立一個共同的賬戶,用這個賬戶裏的錢支付日常的開銷,首先要坐在一起計算每月大致的生活費用,共同賬戶裏保存這個數字即可。

錯誤2:收入不同,但實行AA制
解決辦法:在收入有差距的情侶間,最佳方案就是按照收入的比例來確定承擔日常的開銷,這樣沒個人都能存一些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也能毫無芥蒂地給對方買禮物。無疑,這才是最公平的原則。

錯誤3:一個人負責還借款,另一個負擔日常開銷。
解決辦法: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在共同投資的問題上經常猶豫,因為他們對自己的未來還不確定。但心理學家說,如果兩個人想/共同投資,房子是最好的選擇:在一處各自擁有權利的房子裏共同的生活可能帶來精神上的平等感受。

錯誤4:一個人管理兩個人的錢
解決辦法:女性更細心,是更好的管家者,她們之中的大多數認為自己對家庭的理財狀況有負有很大的責任,一個人管理兩個人的錢,為什麽不呢,但條件是尊重對方的自由,不家評論,畢竟每個人的價值觀多少是有差異的。

錯誤5:一個人負擔所有的開銷。
解決方法:金錢借款的煩惱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分擔的,即使你認為自己在這方面比他高明。你可以對另一方說:“你的意見是什麽?”“幫我一起來解決這個問題。”參與感在愛情當中是非常重要的。兩個人共同想辦法,不僅會找到更好的解決辦法,也會找到心裏平衡。

錯誤6:我借錢給他
解決辦法:在互相信任的情人之間,互相幫助是很正常的事,但保持透明度是非常重要的,不妨問這樣的問題:“你認為能夠把借款還給我嗎?”“你認為這筆借款不需要償還嗎?”心裏學家說,不要開口向情人借錢,除非確定能夠償還的時候在開口。

錯誤7:缺錢的情侶沒與好結果。
解決辦法:了解對方的金錢觀和價值觀有助於你理解對方的行為方式,進而確定自己和對方是不是一路人。

2019-01-19-你會借錢給你的戀人嗎???

男腔:借錢和愛與不愛無關
金錢在戀人之間確實是一個敏感的話題,很多相戀的男女都會認為他們之間的感情沒有摻雜金錢和功名的因素,一旦對方開口向另一方借錢,另一方就會感覺他們的感情不像以前那麽單純和簡單了。

很多的人都會把戀人之間的借錢和愛與不愛聯系起來,其實,這和他(她)願意不願意借錢完全是兩碼事,因為兩人的關系只是男女朋友,不是夫妻,沒有強有的保障,借給你,只能說明他(她)相信你,或者感覺那是愛你的證明:不借,說明他(她)比較理智,懂得保護自己,但並不能說他(她)因此就不喜歡你了。金錢不能代表什麽,他只是一個符號,不能簡單地用借錢來衡量感情。

說到男人向女人借錢,如果一個男人遇到什麽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女人,那麽就算他不是騙子,女人也不禁要懷疑一下這個男人:連這點問題都解決不了,在他需要幫助的時候都沒有人願意幫助他,可見其人緣之差,信譽度之底,那麽這樣的一個男人,又怎麽可能成為一個女人一生的依靠呢?所以說,作為男人,向女友借錢還是要三思而後行為好,這關系到一個男人的尊嚴。

女調:愛我,就別向我借錢
對於女人來說,談戀愛最怕的就是碰到這種事情了,什麽都還沒有確定呢,就開始有這種經濟的糾葛,我自己一直都很鄙視男人輕易向女友借錢這種行為朋友之間倒是無所謂的事情,但是愛情畢竟是不同的,愛情是晶瑩而易碎的奢侈品,它本身就太多變,有時候是經不起金錢這種世俗的東西考驗的。

一個真正的男人,如果重視他本人在一個女人心中的形象,不到走投無路的時候,就不應該那麽輕易開口地向自己的女朋友借錢。除非這個男人和女朋友的關系已經到了像夫妻的程度了,兩個人的未來是緊緊的綁在一起的。否則的話,一個男人就應該有男人的驕傲,他應該有獨立去面對一些困難的能力,他應該有他的朋友圈,有他的社會關系,有除了他自己的女朋友以外還可以為他拔刀相助的鐵哥們。

其實很多的女人是帶著矛盾的心裏把錢借給男人的,怕不借錢,愛情就沒有了指望。我倒覺得這個完全沒有必要。一個男人愛上另一個女人,說到底也無非就是因為這個女人可以給他肉體和精神上的滿足,這種滿足至少是其他女人所不能給予的,這就足夠了。所以,即使你不借錢給他,也並不代表你就欠他什麽了。因為你們本來就是因為彼此能夠讓對方感到幸福而走到一起的,除非一個女人就是想用金錢栓住一個男人,或者一個男人就是想算計一個女人的錢。

2019-01-19-該怎樣面對愛借款的朋友

正是因為對對方的信任,才會出借款。是出於信任、是出於友誼、是出於感情。 但借出去的錢,卻往往會因為各種原因收不回或者沒有及時的歸還。這不僅僅是財務上的損失,更重要的是對於我們心裏的傷害和刺痛,這種行為的發生影響了彼此的信任感情和友誼。但也要區分對待,他的不給是什麽樣的態度呢? 如果是非常的歉意並且非常主動的示好,說明情況,這樣我們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對於那些惡意不還錢的人,真的只能是非常的痛心。

但事情已經發生,心痛是沒有用的。只能想盡辦法減小借款損失。 首先得多溝通,讓自己低調一些緊張一些,盡量的多討要。 其次看看有沒有他周圍人的聯系方式,讓人給他多多施加壓力。其次看有沒有親人電話,說明情況,給予壓力或者能夠代償。 當然最後如果一直不償還並且態度惡劣,借款數額較大。那麽就收集證據,訴諸法院吧。

中國有句老話叫“救急不救窮”。救急就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幫他們渡過難關,讓他們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走下去;救窮就是把錢丟進無底洞裏,你不會看到回頭錢。救人於急難之中,哪怕千金也不吝惜;但單純地給予窮人錢財,最終只會將自己拖累。這種人一般比較自私,也是最可氣的,自己有錢花,就是不還賬,面對這種人只能采取法律的手段。常言道:“借款的都是爺,要賬的是孫子”,所以借錢有風險,需三思而後行!

還有一種人誠信品質基本沒有問題,但是確實出於多種原因,暫時遇到經濟上的坎,沒有能力還你,也沒有能力去別處拆借。如果你們關系很不錯,又值得信任,可以給欠你債的朋友協商,本著理解他為原則,不妨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這樣既減輕了他的還款壓力,你也能逐步收回借出去的錢。

欠錢不還,也要進行分類。一,欠朋友的錢,二,欠親戚的錢,三,欠雪中送炭人的錢,四,欠借貸公司的錢,五,欠高利貸的錢,六,欠銀行的錢。如果確實欠債很多,憑個人的能力無法償還時,那麽親戚朋友的借款還是要想辦法還的。

一種病態的社會,從上至下、政府帶頭的信譽缺失,有權有勢的都在玩圈子玩術,想拿回錢得用更強的權勢,在一個只講權、勢、術的社會份圍中,講信用在成了笑話。上行下效,上層的錢都要不回來,中層的人怎麽會有錢還呢;中層就是要回來一部分了,也會效仿上層給基層發更少的一部分,如此惡性往覆。

現在的社會快速發展,信息通道非常活躍,在整個社會充斥著各種暴富的故事和信息,對於人的成功以財富的多少來評價,比如每年的福布斯財富榜不正是如此。最後導致這個社會的所有人都很浮躁,很多都是賭博心態,想著能夠有一招抓住暴富的時機翻身成為富人,並賺更多的錢,紛紛蜂擁而上,但往往前面就是一個巨大的坑,等掉下去才知道已經來不及!

2019-01-18-借款時怎樣正確書寫借條

在民間借款過程中,到底有怎樣的風險讓您防不勝防?在書寫借款條的時候,不規範的借條到底會留下什麽樣的隱患?如何書寫借條才會有效地預防糾紛產生,最大限度的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呢?下面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助到你。

1、“借條”“欠條”、“收條”、——名稱不能忽視
(1)借款給朋友時,應當讓他出具什麽樣的憑證呢?在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憑證有以下三種:“借條”、“欠條”與“收條”。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名稱雖然不是認定法律關系的唯一決定性因素,但一旦訴諸法律,它對於法官的判斷無疑是具有極大影響。
(2)“借條”它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系,僅憑“借條”可以很簡單的證明借款關系,法律上比較明晰,無需其他證據予以佐實。
(3)“欠條”它一般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結算後確定的債權債務關系,一般要求欠條出具的法律原因。僅憑“欠條”,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因此法律關系相對覆雜。
(4)“收條”一般作為收到錢、物一方,寫給送交者的憑據。僅憑收條,不能認定出具“收條”的一方和接受“收條”的一方具有借款關系。
(5)另外,名稱不同,還會引發訴訟時效的計算起點,即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有還款期限的,從還款日計算訴訟時效;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時間,出借款項的一方可以隨時主張權利,可以在主張還款時計算訴訟時效;但如果寫明的是“欠條”,雖然事訴訟時效同樣是兩年,但卻是從 “欠條”上寫明的日期計算訴訟時效。因此,當你借錢給朋友時,正確的做法是讓他出具“借條”,而不是“欠條”和“收條”。

2、到底是誰借了錢——借款人名稱不可只寫“三哥”、“四妹”
在民間借款時,出借款項的一方為“出借人”,借款的一方為“借款人”。由於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是關系比較密切的人,如親戚關系,或者朋友關系。借款時很容易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李姐”;將借款人寫成“三哥”、“四妹”之類,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實際生活中,這類的糾紛也時有發生,因此,借條上應寫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已明確實際的借款人到底是誰,這種“三哥”、“四妹”之類的習慣的稱謂實不足取。

3、借條居然也有“槍手“——警惕“李鬼”簽名
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恰巧接到一個電話,離開現場,不久王某返回,將一張已經寫好的借條交給張某,張某看借條數額無誤,簽的名字也是借款人的名字而且筆跡似乎也沒有問題,便將10000元交給了王某。後張某向王某索款時,王某卻不認帳了。張某無奈憑借“借條”起訴到人民法院,由於王某否認借款事實並否認欠條是其所寫,因此經法院委托有關部門進行筆跡鑒定,鑒定後卻確認借條不是王某所寫。法院依據鑒定結論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後該案經張某申訴到檢察機關要求抗訴,人民檢察院在審查後,認為有必要由公安機關偵查。後經偵查,王某才承認借款屬實,借條是其找別人仿照自己筆跡所寫,這個“槍手”最終導致了張某民事訴訟的敗訴。

4、打借條不僅僅只是簽名——借條內容要自己書寫
(1)上一個案例是出借人疏忽大意導致遭遇假冒簽名引發的糾紛,而在借貸關系中,借款人一方同樣存在法律風險,本例所述就這這方面的例子。一年前,筆者曾代理了這樣一起案子:丁某向周某借款12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寫明借款額度為12000元(小寫,本借條未寫明大寫),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簽了自己的名字。後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提出當初寫明的是12000元而非120000元,但苦於沒有其他證據,一審敗訴。筆者接受二審委托後,經多方努力,調取了其他間接證據,二審法官結合新證據,結合生活常理,查明:周某在12000後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後便在後加了“0”。本案雖經依法改判,但當事人每想起為此案所花費的時間精力、辦案支出都唏噓不已。
(2)而本案還能給給廣大讀者另外提供一個重要的提示:那就是,如果當初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不是用小寫而是用大寫或是大小寫均采用的方式,這樣的糾紛可能就會避免,有關借款金額大小寫引發的糾紛在借款糾紛中屬於多發性的糾紛,一定要引起廣大讀者的註意。

5、白紙黑字方有效——雙方約定的利率應當寫入“借條”
(1)李某向孫某借款10000元,雙方口頭約定利息為年息2%。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後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後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於利息的訴訟請求。
為此,利息約定應當在“借條”中明確,但需要註意的是:自然人之間的利息約定不應當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就會不受保護。
(2)根據1991年出台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六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從以上角度分析得知,目前民間約定俗成的“兩分息”、“三分息”已經明顯超越了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其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6、這個“還“字不簡單——當心漢字以及語句的歧義
(1)裏某借武某50000元,為武某出具借條一份。兩個月後裏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武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武某出具借條一份:“裏某借武某現金5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裏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最後武某的權利雖得到保護,但該案訴訟百般周折,至今仍作為經典案例出現在各大教科書上。
(2)2007年6月,鐘某因做生意資金周轉需要向黃某借款6萬元,並出具了一張借條,借條的內容為“今借黃某人民幣陸萬元”並署名及借款時間。同年6月30日鐘某歸還了2萬元,但在還款時黃某未出具收條,而鐘某只在借條的金額後註明“6月30日還貳萬元”。因余款久拖未還,黃某訴至法院,稱鐘某至今分文未還,並稱借條中的“6月30日還貳萬元”是雙方約定的還款計劃,故要求法院判令鐘某歸還借款6萬元。對此,鐘某雖辯稱已歸還了2萬元,但由於借條上的註明內容存在歧義,又無其他證據佐證而感到懊悔不已,於是私下找到黃某論理,並錄下了當時的對話內容,該錄音清楚地證實了還款的事實,並提交法庭作為查清本案事實的一份關鍵證據。
(3)法院審理後認為,錄音資料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依法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使用。鐘某提供的錄音資料並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雖屬“偷錄”仍為有效證據。最終,所在地法院依據該錄音當庭作出了前述判決。但不難想象,如果沒有錄音證據,該案將又是一場曠日持久的馬拉松戰爭。

7、橫看成嶺側成峰——還款期限確定與否各有利弊
(1)我們都知道,因借款引發的糾紛在兩年的訴訟時效內是受法律保護的。那打借條的時候,是否應確定具體的還款期限呢?這個問題在實務中已形成比較一致的觀點:寫明也好,不寫明也罷,在具體問題中是各有利弊的。我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2)因此在實踐中就需要註意,在註明還款期限的情況下,訴訟時效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因此如果借款方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還款,出借方一定要記得在預定的期限屆滿後兩年內及時主張權利。在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出借方則有權隨時主張還款。同時,借款人也因應註意,如果如果借條中約定了還款期限,就應該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借款,以免發生糾紛;而如果沒有約定借款期限,在有償借款中,你可以隨時歸還借款。因此我們的結論是:到底是否明確借款期限,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8、有借條不一定贏官司——續接時效要記牢
上面我們提到了還款期限是否在借條中明確的問題,那麽以下的案例告訴您:補足並確定時效證據是非常關鍵的,這也是民間借貸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2006年8月,張老板的表弟王某來找他借錢,說是準備開店做些小本生意。張老板便借了2萬元給王某,並書面約定一年內歸還。轉眼一年的期限到了,張老板認為王某的生意還在起步階段,雙方又是親戚,便沒有去催要。2008年7月,張老板不得不拉下情面向王某討要,但王某表示生意剛起步,沒有還款能力,並信誓旦旦的保證將還款期限向後推一年,一定歸還。無奈之下,張老板只能同意,但遺憾的是,雙方並沒有出具任何文字材料。轉眼間一年的時間又過去了,當張老板再去索要款項時,王某卻拒絕還款,說是過時效了。張老板準備聘請筆者與王某打場官司。筆者了解情況後明確地告訴張老板,打官司不一定能贏。為什麽?因為他已經錯失了勝訴的時限。
因此,當出借方遇到上述問題時,就延期還款問題一定要形成書面的條款,已起到使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否則你即便手拿借條,也不一定打贏官司。

9、借款也要看目的——違法借貸法律不予保護
上面的張老板手握借條,因時效撓頭不已,而鐘老板同樣是手握借條也要不回錢,原因是:他與貸方的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這是10幾年前的一個真實案例。某年年初,鐘老板的老同學謝某找上門來,向鐘老板借10萬元。當時,鐘老板問謝某借錢準備投資什麽項目,謝某說是要開一家賭博遊戲室,鐘老板認為這雖然利大但風險也大,所以沒有答應。可後來謝某又幾次找到他,並承諾不論發生任何事,都不會影響到債務的履行,在謝某的軟磨硬泡之下,鐘老板還是把錢借給了他,並在借條上註明一切責任由謝某本人承擔。結果,謝某的遊戲室沒開多久便被公安機關查封,謝某也受到了處罰。這下鐘老板慌了,三天兩頭上門討債,謝某每次都說暫時無力償還,讓他寬限一段時間。再三思量後,鐘老板把謝某告上了法庭,可法院不僅沒有支持鐘老板的訴訟請求,還對鐘老板處以罰款。其實,很多人都存在這樣的認識誤區,認為借款的用途不會對還款產生影響,也就是說,不論借款人借錢是用於正當經商還是非法活動,出借人都可以向其主張債權,因為“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十一條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還可以予以訓誡、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你看鐘老板這可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借款的時候一定要看借款的目的,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另一種借款就是在賭桌上的借款,想象上面的案例,你可要三思而後行了。

10、註意保留其他證據——借條外的功夫同樣重要
在民間借貸中,一般來講只要有了正規的借條,借貸關系一般上可以確定,但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借款人不予出庭配合,這樣的借貸糾紛就只能缺席開庭審理了,但實務中缺席審理的案件對原告方舉證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又是法庭甚至要核實雙方借款的基礎關系,比如借款的用途,更重要的是法庭還要確認是否發生了款項的交付。所以對於大額度的借貸,可以考慮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而且要保存好轉賬和入賬的記錄,以便發生糾紛後利於舉證。另外在打借條的同時,可以請求第三人作為見證,要求提供保證人等等,這些工作都可以比較好的留存證據,無論缺席與否,你都可以高枕無憂。

11、我已經歸還了你的奶酪——還款後一定索要借條
王某和李某是多年相交的好朋友,2008年9月,王某因資金緊張向李某借3萬元,當時王某給李某立下借據,定下還款日期。11月5日,王某請李某和表兄張某一起吃飯,在飯桌上,王某當著張某的面把欠李某的3萬元錢還給李某。因李某當時沒帶借條,王某就沒收回借條,過後也沒有向李某索要這張借條。王某考慮自己和李某是多年的朋友,彼此了解信任,還款時還有張某在場作證,李某不會因為3萬元錢而喪失良心的。
可讓王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今年5月,李某竟以這張王某未曾收回的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償還借款3萬元。日前,經審理,法院認為證人證言的效力低於書證,加之張某與王某有親屬關系,所以沒有采信張某的證言,依據李某提供的借條,法院判令王某償還李某借款三萬元。
即使是親朋好友之間,如果有借款之類的事情發生,還款時一定要收回借款時所打的借條,如果當時收不回借條,可以暫緩還錢或讓對方出具詳細說明收到此筆款項的收條,也可以過後及時追回借條,以免引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文中的王某可謂了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述啊。

2019-01-18-口頭借錢的人不還錢可以起訴嗎?

口頭借錢的人不還錢可以起訴嗎?你可以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但是立案審查要符合立案條件,而且起訴的7日內是要交訴訟費的,交費後才可以予以立案;如果你的條件不符合立案條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要打官司首先你金額要巨大,幾百幾千的法院一般不會受理。畢竟每天這種事情太多,想管也管不過來的;還有就是你要有證據,比如說他跟你借錢的時候有沒有擔保的人或者有沒有其他人在場作證,證明對方確實向你借了多少錢。

如果你沒有證據沒有證人,對方到了法院上不承認,法院也沒辦法主持公道的。這是一個講法律的社會,講的是要人證物證俱在才能判決。

所以你要滿足:金額巨大,一般都要上萬,幾百幾千法院不會受理,有證據,比如借條、收據之類的東西,有證人,借錢時候在場的人或者擔保人,並且願意出庭為你作證,證明對方確實跟你借錢的。

滿足這三點法律才會受理。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那個欠錢不還的人的地址並告知,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也會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像這種情況,以後最好不要隨便借錢,借了也要寫欠條。信任別人不寫欠條,可以“人心隔肚皮”誰也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麽。現在老賴太多還是要註意的,如果對方不願意寫就不要借出去,讓對方自己去銀行貸款。不要好心給人家方便,人家到最後給你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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